罗银珠,闵凡贵,王 静,何丽芳,潘金春
(广东省实验动物监测所,广东省实验动物重点实验室,广州510663)
近年来,新发传染病和再发传染病在全球不断增加。人兽共患疾病可通过直接接触动物或食物、水和环境,从动物传播给人类[1]。实验动物从业人员时刻面临着两个职业健康挑战:一是生物性危害,二是生物安全防护。国内外时而报告的动物实验室获得性感染、实验动物病原微生物污染、实验室病毒泄露、携有危险病原样品丢失等事件均给生物安全管理敲响了警钟。把生物安全管理作为实验动物设施管理的核心要素进行贯彻落实,将是我国实验动物行业发展的一个重要环节[2]。本文围绕实验动物设施相关生物安全管理现状及相关法律、法规和标准、病原微生物污染来源和控制、生物安全管理及体系建设等方面进行分析阐述,旨在为实验动物设施管理及生物安全控制、公共卫生体系建设提供参考。
病原微生物防控在实验动物设施管理与生物安全控制中起到关键作用,具有独特的公共卫生属性。实验动物病原微生物防控的公共卫生属性主要包括4个方面:
一是保障实验从业者安全。动物病原微生物暴露是动物实验从业者的主要职业暴露之一。全球已知的人类传染病有60%来自动物,已发现人兽共患病有200多种[1]。据报告,每年都有在动物设施中因职业暴露而发生实验室获得性感染的事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