马涛,施武,周豪,吴文祥
(江苏省建筑工程质量检测中心有限公司,江苏 南京 210028)
(1)拌和时间难以控制。在现行的速凝剂检测标准中,均要求检测人员在加入拌和水或液体速凝剂自动搅拌结束后,30 s内完成取下搅拌锅、装模、用小刀插捣、轻轻振动数次、刮去多余的净浆、抹平表面等一系列操作,这在试验检测过程中很难控制,如果其中有一个过程没有顺利完成,试验必须重新开展。
(2)待检速凝剂无足够操作时间。依据现行的建材行业标准JC 477—2005《喷射混凝土用速凝剂》给出的速凝剂凝结时间上限要求,一等品的初凝时间不大于3 min。随着速凝剂的深入研究及应用,已有部分速凝剂初凝时间在2 min以内。在实际检测工作中,有一部分速凝剂在搅拌过程中就会失去流动性产生凝结,无法进行下一步检测和试件成型。由于标准中没有对速凝剂的凝结时间进行下限规定,只限定了搅拌时间,在遇到凝结时间小于2 min的样品时,不能满足检测的操作时间。
(3)浆体的扰动会影响速凝剂效果。试验发现,如果将刚失去流动性的掺有速凝剂的净浆放在手中重新揉搓,浆体会重新获得流动性,再静置此净浆,已经达不到速凝的效果。这说明速凝剂作用初始形成的结构一旦被破坏,将失去速凝效果。结合速凝剂在喷射混凝土中的应用,发现速凝剂在试验检测和工程使用中的差别在于速凝剂产生了凝结之后是否还会受到扰动。
方法A-标准方法:依据JC 477—2005《喷射混凝土用速凝剂》的凝结时间和抗压强度检测方法[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