庄圆
9月18日,浙江省政府新闻办举行“建设示范区 迈向新征程”新闻发布会,浙江省发改委主任、高质量发展建设共同富裕示范区领导小组办公室主任孟刚重点介绍了浙江“扩中”“提低”的原则、目标和实现路径。
这是《浙江高质量发展建设共同富裕示范区实施方案》公布两个月以后,“共同富裕”从愿景走向“施工图”的关键环节。“扩中”(即扩大中等收入群体规模)“提低”(即提高低收入群体收入),是群众最关注且最期盼的,在推动共同富裕改革中,也最具标志性。那么,“扩”和“提”应当如何实现?
共同富裕,是中华民族千百年来共同的夙愿。浙江有幸接到历史性重任,高质量发展建设共同富裕示范区。之所以选择浙江作为共同富裕示范区,原因是多方面的。
首先是浙江的经济发展快。数据显示,到2020年末,浙江省GDP突破6.4万亿元,人均GDP超10万元,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和农村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多年来始终位于全国第一位。
其次是城乡发展较为均衡。2020年我国整体的城乡居民收入比约为2.5∶1,而浙江是全国唯一城乡居民收入倍差在2之内的省份,2020年达到了1.96∶1。这同时也说明了浙江的财富共享程度相较其他省份更高。
第三是民营经济发达。从浙江的经济构成来看,浙江民营企业数量多,企业规模大且实力强,除了解决就业问题,保障居民收入,更为重要的是可以带动后富群体实现共同富裕。
尽管浙江在推动建设共同富裕示范区中有着良好的基础条件,但是能不能实现共同富裕,又将以怎样的方式实现共同富裕,需待实践检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