宗良 肖钰敏
宗良
2021年9月,中国人民银行会同中国银保监会等多部门联合发布《关于进一步防范和处置虚拟货币交易炒作风险的通知》,明确虚拟货币相关业务活动为非法金融活动,正式向虚拟货币说“不”。监管虚拟货币是一个逐步深化的过程,体现了监管部门审慎、稳健的监管思路。对虚拟货币的严格监管有利于金融稳定、绿色发展,同时引导相关底层科技服务于金融发展大局,引导市场良性发展。
对虚拟货币的关注和监管由来已久。从着重防范比特币可能产生的洗钱风险(2013年《关于防范比特币风险的通知》),到要求任何组织和个人不得非法从事代币发行融资活动(2017年《关于防范代币融资风险的公告》),再到将虚拟货币相关业务活动归为非法金融活动。在整个过程中,监管部门始终坚持审慎监管的原则,是一个逐步从严的过程。
2013年中国人民银行联合中国证监会等5部门发布《关于防范比特币风险的通知》,针对国内出现的机构和个人炒作比特币及相关产品,以及比特币被用于洗钱等非法活动的乱象,明确了比特币是虚拟商品,而非货币,不能作为货币在市场上流通使用。针对洗钱风险,央行要求提供比特币登记、交易等服务的互联网站切实履行反洗钱义务,但并未限制比特币的交易。比特币价格波动幅度大,容易被过度炒作,金融机构参与其中易引发金融风险,针对于此,央行要求各金融机构不得开展与比特币相关的业务,这也成为央行在比特币监管中始终坚持的要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