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日本一直高度重视校园安全,诸如《学校保健安全法》《防止欺凌对策推进法》《防止儿童虐待相关法》等都明确了警察在维护校园安全方面的角色。日本《学校保健安全法》第30条指出,学校应与其监护人、所在地警察署等保持合作,以确保儿童学生的安全。《防止欺凌对策推进法》第14条指出,地方可成立由学校、教委、儿童商谈所、法务局、都道府县警察等相关机构部门合作构成的“欺凌问题对策联络协议会”;第23条指出,校园儿童若可能出现生命、身体、财产等遭遇重大侵害的风险时,应立即通报所在警察署寻求援助。《防止儿童虐待相关法》第5条指出,学校、儿童福祉设施、医院、都道府县警察、妇女商谈所、教委、配偶暴力商谈支援中心等相关团体及学校教职员、儿童福祉设施职员、医生、律师、警察、妇女商谈员等相关人员,应努力及早发现儿童虐待的早期现象;第10条指出,儿童商谈所所长在必要时应及时向所辖警察署署长寻求援助,警察署署长应依据《警察职务执行法》等迅速采取相应的处置措施。除了在法律方面的内容规定外,在制度保障、安全管理、代表活动等方面也能体现日本警方在保障校园安全方面的做法。
一、制度保障
在制度保障方面,诸如日本警察厅等部门联合组成“保护儿童预防犯罪对策相关省厅联络会议”、警察部门设置的“少年支援中心”、警方与学校间建立“学校·警察联络制度”并派遣警察参与各都道府县设置的“儿童商谈所”等,在为维护校园安全保驾护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