付 鑫,张 威,李 俊,邵宇佳
(商务部国际贸易经济合作研究院,北京100710)
国家发改委出台的《服务业创新发展大纲(2017—2025)》中明确提出:加快服务业创新发展、增强服务经济发展新动能,是更好满足人民日益增长需求、深入推进供给侧结构性改革的重要内容,是全面提升综合国力、国际竞争力和可持续发展能力的重要途径。
随着服务业在经济发展中的地位不断上升,促进服务业创新发展已成为经济工作重点内容之一,服务开放相关举措也随之密集推出。国务院于2016年2月22日批复同意了商务部提出的《服务贸易创新发展试点方案》(以下简称《方案》),《方案》同意在天津、上海、海南、深圳、杭州、武汉、广州、成都、苏州、威海和哈尔滨新区、江北新区、两江新区、贵安新区、西咸新区等15个省市(区域)开展为期两年的服务贸易创新发展试点。2016年,《方案》从探索扩大服务业双向开放力度等8个方面提出试点任务。2018年6月8日国务院批复发布了《深化服务贸易创新发展试点总体方案》,标志着服务贸易创新试点由“开展”阶段转向“深化”阶段。2018年《方案》新增了北京、南京、雄安新区等3个试点城市(地区),并在2016年的基础上,更进一步要求推动试点城市在服务贸易开放路径等方面先行先试,旨在培育“中国服务”核心竞争优势,推动形成全面开放新格局。截至2019年,试点地区服务进出口占全国服务进出口的比重已超过75%,发展速度快于全国平均水平(1);2020年起服务贸易创新发展试点步入全面深化阶段,试点范围扩大到28个省、市(区域),围绕服务贸易改革、开放、创新提出了三个方面8项试点任务、122项具体举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