张家康
1949年4月,国共两党在北平进行和平谈判,这是新中国成立前最后的国共谈判。由于国民党拒绝在和平协定上签字,和谈彻底破裂。
1949年元旦,毛泽东发表《将革命进行到底》的新年贺词,表明“决不怜惜蛇一样的恶人”,要坚决彻底干净全部地消灭一切反动势力,将革命进行到底。同日,蒋介石发表新年文告,表示愿意在保持中华民国宪法、法统、国体和军队等前提条件下,与中共商讨停止战事、恢复和平的具体办法。
1949年1月14日,毛泽东发表关于时局的声明,就国共和平谈判的问题作了正面的回应:“虽然中国人民解放军具有充足的力量和充足的理由,确有把握,在不要很久的时间之内,全部地消灭国民党反动政府的残余军事力量,但是为了迅速结束战争,实现真正的和平,减少人民的痛苦,中国共产党愿意和南京国民党反动政府及其他任何国民党地方政府和军事集团,在下列条件的基础上进行和平谈判。这些条件是:(一)惩办战争罪犯;(二)废除伪宪法;(三)废除伪法统;(四)依据民主原则改编一切反动军队;(五)没收官僚资本;(六)改革土地制度;(七)废除卖国条约;(八)召开没有反动分子参加的政治协商会议,成立民主联合政府,接收南京国民党反动政府及其所属各级政府的一切权力。”
时间不等人,3月22日,毛泽东致电催促李宗仁选派代表,尽快开始和平谈判。3月26日,中共中央得到南京政府发来的正式和谈代表名单后,立即回复南京政府:“(一)谈判开始时间:四月一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