吴小建
(安徽开放大学 文法与教育学院,合肥 230022)
水环境治理是国家治理能力现代化和科学治理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党的十九大报告提出了“构建政府、企业、社会和公众共同参与的环境治理体系”的指导思想,而多元共治环境治理模式契合了党的十九大报告中的这一思想,是在摒弃旧有环境治理模式缺陷的基础上提出的一种新型环境治理模式。“多元共治”最早见诸哈肯的协同理论、奥斯特罗姆的多中心治理理论。“多元共治”水环境治理模式是将多主体治理与协作性治理统合起来,通过引入多元主体的参与、互动与合作,期冀克服单一治理主体的缺陷,发挥多元主体间的协同治理效应,构建一种新型水环境治理模式,为解决水环境治理中的问题提供了新的思路。
2000多年前古希腊哲学大师亚里士多德就发现了公共事物治理的困境。他在《政治学》一书中指出:“凡是属于最多数人的公共事物常常是最少受人照顾的事物,人们关怀自己的所有,而忽视公共的事物。 对公共的一切,他至多只留心到其中对他个人多少相关的事物。”曼瑟尔·奥尔森在《集体行动的逻辑》中指出:“除非一个集团中的人数很少,存在强制或其他特殊手段促使个人按照他们的共同利益行动,理性的、自利的个人将不会采取行动以实现他们共同的或集团的利益。”奥尔森认为个人对理性的追求,一般不会产生集体的理性结果,集体行动的逻辑起点在于“理性经济人”假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