林 锋
在清代,韩愈“凡为文辞宜略识字”之说是一个重要的文学理论命题。翻检其时文献,可以发现以汉学家为中心,清代能文之士频繁引述“凡为文辞宜略识字”,以示自己对小学的重视。可以说,“凡为文辞宜略识字”的“常识化”是汉学家对于中国文学理论的重要贡献。在此之前,小学从未在中国的文学理论中占据如此显赫的地位。而在此之后,作文需通小学不仅成为文人的广泛共识,还与西方语文学相结合,影响了民国时期的文学教育。本文拟从观念演变的角度出发,系统考察“凡为文辞宜略识字”的提出、流布以及其内涵变异的过程,并在此基础上尝试探讨在“凡为文辞宜略识字”的“理论旅行”中,有哪些因素促使它最终成为一个文学常识。
“凡为文辞宜略识字”语出韩愈《科斗书后记》。文不甚长,今节录其有关者如下,并稍作解说:
愈叔父当大历世,文辞独行中朝,天下之欲铭述其先人功行取信来世者,咸归韩氏。于时李监阳冰独能篆书,而同姓叔父择木善八分,不问可知其人,不如是者不称三服,故三家传子弟往来。贞元中,愈事董丞相幕府于汴州,识开封令服之者,阳冰子。授余以其家科斗《孝经》,汉卫宏《官书》,两部合一卷,愈宝蓄之而不暇学,后来京师[……]因进其所有书属归氏。元和来,愈亟不获让,嗣为铭文,荐道功德,思凡为文辞宜略识字,因从归公乞观二部书。(韩愈105—106)
朱熹《韩文考异》于“凡为文辞宜略识字”句注:“‘识’下或有‘古’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