业财融合对加快融合发展推进唐山“一港双城”建设影响的研究

2021-11-13 09:37马雁张杰
快乐学习报·教师周刊 2021年16期
关键词:并购重组商誉业财融合

马雁 张杰

摘要:唐山“一港双城”建设是加快“三个努力建成”“三个走在前列”步伐、实现“两个率先”目标的重要举措。产业链升级是摆在眼前的重大问题,本文通过引入业财融合思想,分别从并购重组,商誉,非货币性资产交换方面分别进行了阐述,并提出了相关的措施。

关键词:业财融合;并购重组;商誉

近年来,唐山市按照“港口龙头带动、壮大产业支撑、城市宜居宜业”的发展思路,大力实施“一港双城”战略,以优化拓展城市空间布局为导向,以重大项目建设为抓手,以产业聚集提质为突破,不断完善港城功能,提升港城品位,繁荣港城经济,实现临港布产、以港兴产、以产兴城,走港、产、城融合发展之路,打造加快城市转型发展、绿色发展、高质量发展的升级版。

但在高速发展的同时,我们清醒的认识到,发展不是盲目的扩张,不是没有规划的拓展,而应该是站在战略的至高点,进行全局规划,形成一个有机整体,真正达到加快融合发展推进唐山“一港双城”建设的目的。

单纯凭借管理学的方法进行统筹安排研究,已不能达到预想的效果,因此,需要引入财务方面的思想,将财务与管理方法结合在一起,使“一港双城”建设的统筹安排更加科学合理。这一思想,就是业财融合。

“以港促产、以产兴城、以城育港”,实现港产城融合发展,是世界港口城市发展演变的普遍规律。在新的历史条件下,推动港产城融合发展,就是以城市为核心,以港口为依托,以临港产业为基础,从而形成互补共生关系的一种城市经济。在这种经济关系中,产业链应运而生,上下游产业统筹发展,互补不足,协同共进,为实现这一目标,就需要打破城港区域限制,优化资源配置,打造企业品牌形象,提升商誉水平,产业链协同提高经济效益。

由于产业链的产生往往是由于上下游企业的供产销关系形成,天然的互依互存关系使其有共同的利益追求,因此,并购是产业链企业的必经之路,能为企业发展带来很多好处。

首先:通过并购,母公司在编制合并报表过程中,会带来性价比很高的附属产物-商誉,商誉是任何一家企业都努力追求的目标,商誉代表企业的品牌形象,并表为并购双方带来了共同的商誉,这一纽带将他们紧紧联系在一起,其凝聚力之强自然可以想象。

在财务处理中,有关企业合并的会计处理,对商誉进行了诸多考量,在非同一控制企业合并中,编制合并报表时,按照控股一方对企业的投资额与所占被合并方合并日可辨认净资产公允价值的份额之间的差额作为商誉计入合并报表,这一计量方法中,有一些人为的因素存在,比如:合并日被投资企业可辨认净资产公允价值,公允价值的金额需要采用评估报告中基于资产基础法的数据,并且一旦在取得时获取的公允价值就需要持续进行计算。由于一旦评估价值确定,以后的公允价值就需要根据这个数据进行持续计算,因此,资产价值评估环节要严格把控,否则所造成的负面影响将会延续很长时间,所造成的损失将是无法估量的。一旦在企业合并中产生了正商誉,可以在一定程度上说明合并企业所形成的集团企业形成的良好声誉、企业管理卓著、经营效率较好、生产技术的垄断以及地理位置的天然优势等。商誉是一种不可确指的无形资产,它不能独立存在,它具有附着性特征,与企业的有形资产和企业的环境紧密相联。它既不能单独转让、出售,也不能以独立的一项资产作为投资,不存在单独的转让价值。它只能依附于企业整体,商誉的价值是通过企业整体收益水平来体现的。与此同时,商誉存在着减值的风险,因此,要使商誉价值始终如一,需要集团内各企业在生产经营过程中不管是在管理方法上,还是打造企业形象中都要投入很大的精力。

基于此,集团中各企业必将形成巨大的凝聚力,形成上下游产业链,统筹规划,对外代表共同形象,维护共有商誉。

当然,这一过程的前提离不开对被并购方的资产负债的资产评估,在资产评估过程中又是一次对国有资产以及企业自身资产的一次很好的检验机会,对一些价值高的资产可考虑在集团公司间优化配置,对一些无法带来经济利益的资产可计提减值准备予以清理。由于企业合并后,集团内各企业应作为一个整体,因此,对集团内的资产物资进行统筹调配,不仅能够提高资产利用效率,还能减少资产减值准备金额的计提。

其次,资源的优化配置过程主要涉及一些非货币性资产交换,在此过程中,由于换出资产评估价值与账面价值有差异,此差异作为当前损益,会影响企业当期会计利润,会为国家带来更多的税收收入。

集团各企业之间的资产交换能够达到提高资产利用率的目的,并且,在进行非货币性资产交换时要进行资产评估。因为非货币性资產交换过程中,还会涉及到资产所有权的转移,产生增值,需要缴纳增值税,因此,会为政府带来税收收入,促进当地经济建设,形成良性循环。

需要注意的是,非货币性资产交换必须具有商业实质,也就是说交换过程中支付补价时,补价所占换入非货币性资产公允价值的比例不能超过25%,如超过25%,则不具有商业实质,换入非货币性资产应以资产账面价值计量,这样一来,就不会产生资产处置损益,不会带来大额的利润增值,因此,这一方面是企业进行非货币性资产交换时应特别关注的问题。对于不同企业来说,是否具有商业实质各有利弊,如果是企业为使报表更加好看,可以通过减少补价的方法,使交换具有商业实质,增加收益,如果使企业为了节税,就可以增加补价,使交换不具有商业实质,减少收益。

但是站在集团合并报表的角度上来看,集团内部企业之间的非货币性资产交换不具有影响,对集团商誉也不会造成影响,因此,这种交换只是集团内部为达到合理资源配置,为了调节税收的一种途径而已。

参考文献:

[1]尉茜云,业财融合视角下管理会计在通信企业的应用探索,今日财富,2021(10)166-168

[2]李唯,业财融合视域下中小企业加强内部控制管理的价值与策略探析,营销界,2021(38)159-160

基金项目:唐山市社科联2021年立项课题,课题名称:业财融合对加快融合发展推进唐山“一港双城”建设影响的研究,项目编号:TSSKL2021-038主持人:马雁。

作者简介:马雁(1981.6),女,汉族,河北衡水人,唐山学院会计系,硕士研究生,讲师,研究方向:会计理论及实务、社会经济发展研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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