刘学
(辽宁省自然资源事务服务中心,辽宁沈阳 110032)
土地整治是盘活存量土地、强化节约集约用地、适时补充耕地和提升土地产能的重要手段。随着城市化进程不断加快,城镇面积不断扩张,加上对土地的不合理利用,造成耕地数量减少、质量下降、土地污染等现象愈发严重,这使得土地整治的受重视程度也逐渐提高,从农用土地整理到土地开发整理再到土地整治,都有了更大的投入。近年,我国土地整治的内涵已经逐步变为了全域土地综合整治。2019 年底,自然资源部印发《关于开展全域土地综合整治试点工作的通知》,要求从2020 年开始,在全国范围内开展全域土地综合整治试点工作,统筹解决农村耕地碎片化、空间布局无序化、土地资源利用低效化、生态系统质量退化等问题,着力打造试点区域集约高效的生产空间、宜居适度的生活空间、山清水秀的生态空间。
土地综合整治工程完成后,各方面效益的实际情况是否与预期一致需进行项目后评价。土地综合整治项目后评价作为检验项目决策目标的正确性、合理性和实践性,总结经验教训,提高项目决策管理水平的重要手段,是衡量土地整治是否达到预期目标的评判标准,也是土地综合整治工作持续开展和深化的重要参考依据。当前我国土地综合整治项目后评价工作体系还不够完善,国家也尚未形成统一的评价标准,有必要进行一系列的探索与尝试,为下一阶段的土地整治项目后评价提供借鉴和指导意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