唐照勇
(扬州大学 广陵学院,江苏 扬州 225000)
2020年10月,中共中央、国务院印发的《深化新时代教育评价改革总体方案》提到“完善过程性考核与结果性考核有机结合的学业考评制度,加强课堂参与和课堂纪律考查,引导学生树立良好学风”。该政策为高等教育存在的问题指明了解决方向,传统的结果性评价方式已难以适应新形势下多元化人才培养的需要,特别是难以适应培养较强综合能力的应用型人才的需要。因此改革传统的课程考核方式刻不容缓,这也对高校教师的教学提出了明确的要求。本文结合笔者多年教学实践经验及思考,浅谈关于大学平时表现纳入期末考核的必要性问题。
传统的考核方式就是期终考试,就考核方式而言,大多数中小学和少数高校采取的是期末考试形式,较为注重结果,即以60 分(满分100 分)及60 分以上作为及格的衡量尺度[1]。这种传统、单一维度的考评办法,虽然能明确考核学习成果,例如知识点的考核。但忽略了学习过程,无法进一步衡量学生学习态度,导致学生学习积极性不高,片面关注考试结果。同时由于学生无法及时得到学习过程的反馈,进一步导致学生只重视最终考核结果,“为考而学”的现象,偏离了素质教育的初衷。此外,教师不能根据考核的反馈信息及时调整与改进教学活动,也不利于教师教学水平的提高。一般而言,这种考核模式所带来的整体教学效果不佳,培养出来的大多数学生在对知识点的掌握、对知识的综合应用能力、对所学知识的创新能力上都难以符合新时代的人才培养要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