潘岳林
(曲阜师范大学 教育学院,山东 曲阜273165)
2017年,教育部印发《普通高等学校师范类专业认证实施办法(暂行)》,标志着我国师范类专业认证工作正式启动。认证制度作为教师培养质量保障体系的重要一环,最早发源于美国。2013年“教育工作者培养认证委员会”(Council for the Accreditation of Educator Preparation,简称CAEP)的成立,结束了“全美教师教育认证委员会”(National Council for Accreditation of Teacher Education,简称NCATE)和“教师教育认证委员会”(Teacher Education Accreditation Council,简称TEAC)的双雄对峙时代,CAEP 由此成为美国唯一的教师教育认证机构。最近,美国教师教育认证领域又出现了新的变化,在CAEP 之外,“教育工作者培养质量提升委员会”(Association for Advancing Quality in Educator Preparation,简称AAQEP)作为新的认证机构于2017年7月成立,并在2018年推出了自己的认证指南。文章对AAQEP 成立的背景、变化和新意以及对我们的启示和思考进行探讨。
在美国,认证作为一个热门话题,一直受到学界广泛关注。许多批评家认为,“由于政府对认证机构作为学生财政援助守门人角色的依赖,认证机构的监管职能日益增强,认证工作往往是在促进教师教育项目的合规性,而不是改进和创新”[1]。这导致许多项目“看起来像是在寻求符合认证机构的规定”,但是,这些项目在达到某些标准后停滞不前,项目的质量难以得到持续改进和提高。正如斯特林格·基夫(Stringer Keefe)指出:“他们未能说服公众和业界,专业认证是一件好事,它可以提高课程质量,可以提高教师培养的价值。”[2]伴随着公众对当前教师教育质量的不满,要求对教师教育项目进行持续改进的呼声不断提高,如何设计一个既能保证项目质量又能推动项目持续改进的认证系统被提上日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