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吴晓灵 编辑/孙艳芳
1978年肇始的改革开放,冲破了闭关锁国的大门,让中国经济得以在利用国内、国外两个市场和国内、国外两种资源中迅速发展。这当中,外汇管理以人民币汇率形成机制改革为主线,以人民币可兑换进程为主轴,主动作为,协同推进价格和数量机制的市场化改革。
改革开放之前,在计划经济体制之下,人民币汇率不具备市场定价的基础,仅是外贸企业的核算工具,国家以“奖励出口、兼顾进口、照顾侨汇”的原则制定汇率。从1953年至1973年一直实行1∶2.4618的美元兑人民币的固定汇率。当时外贸由国家管制,外贸公司进出口统算,在人民币高估的情况下以进口利润弥补出口亏损。随着改革开放的发展,外贸经营主体逐渐多元,高估的汇率对出口的制约越来越大。对此,1981年,国家采取了1∶2.8的贸易内部结算价来照顾出口创汇;对外仍公布官方汇率,美元兑人民币汇率1981年年均为1∶1.7050,以照顾非贸易用汇。由此,开始了汇率双轨制。1985年改革的市场化取向加大,国家取消了汇率的贸易内部结算价,官方汇率调整为1∶2.8;此后,国家曾根据市场情况调整过官方汇率。1979年外贸改革以后,为调动外贸企业和地方政府的创汇积极性实行了外汇留成制度。但是外汇留成的企业与用汇企业的额度并不匹配。鉴此,深圳于1985年建立了首家外汇调剂中心,上海于1988年建立了首家外汇调剂公开市场,再次形成了官方汇率和调剂市场汇率的双轨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