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程宪平 编辑/章蔓菁
在外汇局工作的二十多年中,我经历了不同阶段外汇管理体制的改革。在纪念中国共产党成立一百周年的日子里,回顾外汇管理体制改革走过的漫漫长路,人民币经常项目从实行有条件可兑换到实行完全可兑换,在我的职业生涯中留下了最难忘的记忆。
在1994—1996年外汇管理体制改革进程中,从1994年1月1日起实行人民币经常项目有条件可兑换,到1996年12月1日起实行人民币经常项目完全可兑换,是一个重大的改革节点和里程碑。相关改革举措的适时推出和改革目标的顺利实现,是在党的十四届三中全会所做出的重大决定的引领下实现的。
党的历届三中全会,特别是十一届三中全会及之后的各届三中全会,都会制定国家改革发展的重大战略决策,见证中国共产党人不断探索、奋力前行的历史脚步。1993年11月召开的党的十四届三中全会强调,建立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是一项开创性的伟大事业,要用党的基本理论和基本路线统揽全局,把更大的精力集中到加快改革上来。这次全会上通过的《中共中央关于建立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若干问题的决定》(下称《决定》),把党的十四大确定的经济体制改革的目标和原则加以系统化,是中国建立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总体规划,也是上世纪90年代经济体制改革的行动纲领。
联系具体内容来看,《决定》强调了改革要整体推进和重点突破相结合,宏观调控方面要在金融、财税、计划、投资、外贸等重点领域制定具体的改革方案,采取实际步骤,取得新的突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