林静 广东省珠海市香洲区国有资产管理中心
政府会计制度的实施对行政事业单位的财务工作带来了挑战,为提升会计信息和财务报告处理质量提供了制度保障,为财政工作的创新发展提供全面的支持。因此,行政事业单位内部主要管理者对财务内部控制建设工作的重视程度较高。
施行政府会计制度使行政事业单位会计核算、报表编制等处理原则与原有政府会计制度财务处理原则相比发生实质变化,对年度预决算等基础性财务工作都提出了具体要求。政府会计制度要求行政事业单位财务核算、报表编制等工作,同时具备财务会计和预算会计双套账务核算编制方式,使日常发生的各项经济业务或事项与年度预算执行相互衔接,能够详细地反映出财务信息和预算执行信息等财务工作问题。行政事业单位财务会计核算原则由原来的收付实现制改为权责发生制;对单位纳入部门预算管理的现金收支业务同时做财务会计和预算会计核算处理,新增的预算会计核算按照收付实现制原则处理,对未纳入部门预算管理的其他业务,只进行财务会计核算处理。政府会计制度下双重财务报告成为影响会计制度实施质量的主体因素,实现对财务报告编制形成特征的全过程分析,有助于提升财务报告编制准确性和使用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