校企合作下培养高职学生创新创业能力的策略分析

2021-11-22 08:12戴远泉
就业与保障 2021年14期
关键词:校企院校高职

文/戴远泉

自党的十八届五中全会提出“创新、协调、绿色、开放、共享”五大发展理念以来,“大众创业、万众创新”成为当下的热门话题之一。无数满怀激情的高校青年在这五大发展理念的影响下,开启了自身的“创业”之路。高职院校作为我国高等教育重要的组成部分,长期以来,一直秉持着“技能型”人才的培养理念,使得高职院校学生与其他高等教育的学生相比,在市场的敏锐性和实体经济的创新发展层面更具优势。

一、校企合作模式的概念

所谓校企合作,顾名思义,就是加强学校与企业之间的合作与交流。校企合作的重点,在于学校与企业的“双赢”,即学校充分利用企业的资源,进行学生职业技能的培养;企业充分享受学校的人才优势,助力企业的快速发展,实现“理论知识与实践技能的充分结合”,注重人才培养的科学性和实用性,积极与市场接轨,了解市场需求,并根据市场需求,为企业培养有针对性的高学历复合型人才。其实现的方式是多种多样的,如顶岗实习,就是常见的方式之一。通过对人才的培养,弥补了学校对于市场信息的不完整,解决了企业理论知识的不足,是一种新的值得推广的新型教学模式[1]。

二、高职院校引入校企合作模式对于学生培养创新创业能力的重要意义

近年来,随着时代的变革和社会的发展,企业对人才的需求也在不断发生着变化,随着供给侧结构性改革的不断深入,高学历的技能复合型人才成为企业优化发展的首选,这些人才由于其具备较强的创新能力,因此也是“大众创业、万众创新”的积极响应者,而高职院校引入校企合作模式,正是对学生创新创业能力的一种培养模式。传统的高职院校教育,在形式上虽然注重对学生技能的培养,但在实践过程中却与社会需求有一定程度的“脱节”现象,这一现象产生的原因是多方面的,而高职院校采用校企合作的模式可以有效地解决这一问题,这是基于企业是时代需求实践者和受益者的原因而言的。企业的发展需求,就是理论与实践相结合的最佳表现形式。因此,高职院校引入校企合作模式,对学校和企业都是一种“双赢”的局面,对学校和企业都具有重要的现实意义[2]。

三、当下校企合作模式在高职院校学生培养创新创业能力中的突出问题

作为我国高等教育的一个重要组成部分,高职院校的地位虽然在不断提升,但受制于长久以来某些偏颇观念的影响,其影响力仍比不上其他高等教育。因此,在教育资源、社会资源等方面,依然存在着许多的突出问题亟待解决,具体主要有以下几个方面。

(一)教师队伍建设亟待完善

在校企合作模式下,高职院校学生创新创业能力的培养,相较于传统的高职院校的课堂教学,已经具有极大的转变。在校企合作模式下的高职院校学生创新创业能力的培养过程中,应紧扣时代发展的主题,了解当下社会的企业现实的需求,引导学生树立正确的创新创业价值观,避免学生“误入歧途”,而这一切最重要的支撑,就是高职院校教师队伍的建设和完善。进入高等教育阶段的学生,无论是心智还是习惯上,都已处于“趋近成熟”的阶段,这一阶段的学生的各方面想法已经“初具雏形”,但在这一阶段的学生欠缺经验。由于刚刚步入成年,在心理上,学生已经有了“长大”的感觉。回顾其所经历的学习历程,从客观上来看,有种“温室花朵”的感觉。基于此,这一阶段的学生在创新创业这一方面,往往表现出一些“急躁”的感觉,认为创新创业的过程是自我能力的体现,是自我价值的实现。因此,在具体的创新创业过程中,经常会出现“急功近利”的现象,这对大学生的创新创业道路具有致命的影响,高职院校教师在这一过程中起到了重要的引导和指导作用,但以当下高职院校的教师队伍来看,中年以上及老年阶段的教师占据着教师队伍中的绝大比例,这一年龄阶段的教师,其经历和阅历都已经相对成熟,对学生的引导和指导能起到积极作用。但是偏大的年龄也是一把“双刃剑”,在经验方面的优势,极有可能会成为这些教师在接受新兴事物的不利条件。在当下迅猛发展的多元化时代,“固步自封”就意味着放弃进步,并最终沦为时代的“牺牲品”。高职院校教师如果不能紧跟时代潮流,积极进取,其教学思想和教学方法就会被学生“嗤之以鼻”,导致无法有效达成预想中的教学成果。因此,对于当下的高职院校教师队伍而言,亟需不断优化和完善结构组成,在提升教师教学水平的同时,提高对学生的指导水平[3]。

(二)创新创业能力培养目标不明确

上文提到,受制于传统观念的长期影响,高职院校在教学资源、社会资源与其他高等教育之间存在着一定的差距性。这种差距的存在,意味着在开展校企合作模式下的高职院校学生创新创业能力培养过程中,所能调动的资源的“差异性”,这种“差异性”放在企业开展校企合作的开展过程中,就会出现对校企合作的重视程度不够、开展成效质量不高的现象。对学校和学生来说,就会出现在校企合作模式下,创新创业能力培养目标不明确的现状。这种现状的存在,将会直接影响到学校对市场需求的趋势与发展的预测,使校企合作偏离预先的设计,进而无法达到对学生创新创业能力培养的目的。近年来,随着“大众创业、万众创新”理念的深入人心,创业已经成为青年学生的口头禅,创新能力成为创业的重要基础,如果高职院校在校企合作模式下,不能对学生的创新创业能力进行有针对性的培养,将直接扼杀学生的创新创业精神,这对于学生而言,也是极为不利的。因此,在校企合作模式下,高职院校学生创新创业能力的培养,必须树立明确而远大的目标,通过自身“硬实力”的提升,带动学校“软实力”—影响力的提升[4]。

四、校企合作模式下高职院校培养学生创新创业能力的优化措施

经过上文论述,已经找出了当前校企合作模式下高职院校培养学生创新创业能力存在的突出问题。坚持以问题为导向,不断优化和完善校企合作模式,使其取得更大的成效,成为当前解决高职院校教学难点的唯一途径,具体可以从以下几个方面着手。

(一)突出高职院校学生的主体地位

高职院校培养学生创新创业能力的出发点和落脚点都是学生,学生是自身创新创业能力的最大“受益者”。因此,在校企合作模式下,培养学生的创新创业能力,应当坚持以学生自身的兴趣和优势为切入点,充分发挥学生在创新创业项目中的选择权,通过这种方式,引导学生加入到创新创业相关课程学习中,进而助力创新创业课程的不断深入和优化。

(二)加强高职院校教师队伍的建设

高职院校教师肩负着引导和指导学生的重要职责。因此,相较于学生,教师应当更加具有市场敏锐性和人才的需求性。高职院校教师在开展创新创业的教学过程中,也应当不断加强自身学习,在某些特定时刻,教师与学生还可以“互为教师”,通过不断的交流,达到教学相长的目的。此外,高职院校在教师的选择上,还可以“偏年轻化”一些,从而减少学生与教师间的交流障碍,使教师能够及时掌握学生的思想动态,便于及时调整教学的思路[5]。

(三)强化企业的社会责任的担当

在校企合作模式下,培养学生的创新创业能力,企业所占据的地位不容小觑。在实际的开展过程中,企业应充分承担起社会责任,转变传统的观念,为高职院校学生开辟出符合高等职业教育模式的“新岗位”,使校企合作在高职院校中得到进一步的提升和加强,特别是对企业在一线生产经验丰富的工人进行有针对性的指导,是一种值得借鉴的模式。

五、结语

在校企合作模式下,高职院校学生创新创业能力的培养,需要学校与企业之间转变传统观念,不断强化合作的深度与广度,针对高职院校学生的实际情况,制定出有针对性的、符合高等职业教育实际情况的措施,结合时代发展的背景,凝聚多方的努力,共同推进这一目标,才能不断扩大其影响力和创造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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