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市公司并购重组前后纳税筹划探究

2021-11-22 13:35:15吉林采千会计服务有限公司长春大学
财会学习 2021年5期

吉林采千会计服务有限公司 长春大学

引言

上市企业并购重组期间,全面考量税收所产生的影响,科学采用多种税收政策,把合并重组和纳税筹划结合办理,在不违反相关制度前提下,大力度降低合并重组成本,减少涉税风险,并在并购后也起到节税作用,从而增加企业收益。由此,文章对我国上市企业合并重组期间不同的支付形式与不同的整合形式的纳税筹划展开详细探究,寻找科学使用纳税政策来减少合并费用及合并后节税的方法,为上市企业合并重组税收筹划带来借鉴。

一、各项纳税政策以及对纳税筹划产生的影响

公司重组适用于现行所得税法规,重点结合《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企业重组业务企业所得税处理若干问题的通知》(财税〔2009〕59号)、《关于促进企业重组有关企业所得税处理问题的通知》(财税〔2014〕109号)、《关于企业重组业务企业所得税征收管理若干问题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5年第48号)等文件,资产、股权转让等满足以下条件的,可申请特殊性税务处理:第一,具备科学的商业目的,同时不以降低、免除或是推迟上缴税额为重要目的[1]。第二,被收购、重组或分立部分的资产与股权比例满足标准比例,即≥50%。第三,公司合并后的连续12个月内不调整合并资产原本的实质性运营项目。第四,重组交易对价中包含股权支付资金满足规定比例,即≥85%。第五,公司合并过程获取股权支出的原重要股东,在合并后持续12个月内,不能转出所获取的股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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