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五化”管理提升安全检查效果

2021-11-22 18:36鲁赛棋
劳动保护 2021年10期
关键词:华能五化澜沧江

文/鲁赛棋

华能澜沧江水电股份有限公司乌弄龙·里底水电厂(以下简称“电厂”)是华能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华能集团”)的三级基层企业,于2016年12月26日正式挂牌成立,负责乌弄龙水电站、里底水电站和500千伏托巴开关站的生产运营管理工作(即“一厂三站”)。

目前,电厂是华能澜沧江水电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澜沧江公司”)唯一按“一厂三站”模式管理的电厂,也是澜沧江公司在云南涉藏地区唯一的运营电厂。由于电厂生产管理营地距乌弄龙水电站约12 km、距里底水电站约7 km、距500千伏托巴开关站约110 km,其安全检查面临点多面广、人员分散等实际问题,导致传统的安全检查方式难以实现全覆盖,甚至出现安全检查走过场、走形式,重“迹”轻“效”、有“迹”无“效”的现象。

深入开展安全检查整改是企业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的基本任务,也是深入开展安全生产专项整治,提升安全风险管控水平,确保安全生产长治久安的主要措施。电厂结合实际,持续探索建立完善的安全检查规范化体系,推行安全检查“五化”管理,即检查计划规范化、检查责任网格化、检查项目清单化、检查人员差异化、问题整改绩效化,全面提升安全检查规范化、标准化水平,推进安全生产专项整治三年行动深入开展并取得实效。

检查计划规范化

电厂严格按照国家、华能集团及澜沧江公司关于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治理的管理规定,以“厂级每月查、部门每周查、班组每日查”为原则,结合实际,制定下发了包括日常隐患排查、综合性隐患排查、专项隐患排查、季节性隐患排查、重大活动及节假日前隐患排查、事故类比隐患排查6类33项年度安全检查计划,同时按照“全覆盖”的要求,按区域制定下发了12项月度厂级日常隐患排查治理工作计划,明确检查项目、检查区域、组织部门、责任人、完成时限等要求,确保每项检查均有侧重点。从源头全面规范检查类别、检查重点、检查周期等管理要求,杜绝盲目检查导致的检查走过场、走形式等问题。

检查责任网格化

结合“一厂三站”点多面广等实际问题,电厂按照“一岗双责”“管业务必须管安全”和“属地管理”的要求,按照电厂设备设施管理责任划分及设备设施所属专业岗位情况,明确设备设施管理部门同时也是安全检查整改责任部门,对应分管领导同时履行安全检查整改领导责任。

厂级安全检查均根据电厂领导分管业务实际情况,按照由对应分管厂领导作为安全检查组组长,带领相关部门人员开展自查整改,主管厂领导带队复查的方式分阶段开展检查整改工作;部门级安全检查均由对应分管厂领导牵头组织开展相关设备设施专项安全检查等整改工作;班组级安全检查均由对应设备设施所属专业岗位全面负责相关设备设施日常安全检查整改工作;安全监督体系突出对各类各级安全检查整改情况及各级人员隐患排查治理责任落实情况进行监督检查。

电厂建立并完善了“电厂—部门—岗位”三级安全检查责任网和“岗位自查、部门周查、电厂不定期抽查”的安全检查机制,实现“一级抓一级”“横向共同担责,纵向逐级负责”的立体安全检查责任网格,促进各级人员安全生产责任落实到位,确保安全检查实现全覆盖并取得实效。

检查项目清单化

为了确保各类各级检查内容全覆盖、检查项目不漏项,电厂结合实际情况,制定了季节性安全检查、“两票”执行情况检查、重大活动及节假日前安全检查、防洪度汛安全检查、特种设备安全检查、危险作业安全检查、外包工程安全检查、危险化学品和废弃物管理情况检查、安全防护设施及安全标志检查等31个629项专项安全检查标准化清单。

安全检查清单对照了《安全生产法》《环境保护法》《消防法》《职业病防治法》《特种设备安全法》《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条例》《特种设备安全监察条例》《防止电力生产事故的二十五项重点要求》(国能安全〔2014〕161号)等法律法规及重要文件,DL 5027—2015《电力设备典型消防规程》、GB 18597—2001《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2013年修订)》、GB/T 2893.5—2020《图形符号 安全色和安全标志 第5部分:安全标志使用原则与要求》、GB/T 39480—2020《钢丝绳吊索 使用和维护》等标准规范,以及华能集团出台的《电力安全工作规程》《发电企业从业人员安全生产培训管理办法》和澜沧江公司出台的《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治理管理办法》《“两票”管理办法》等管理规定。

安全检查清单明确了检查的具体内容、方法、标准、依据,以及问题记录、整改措施制定等要求,为安全检查人员提供对照检查,实现安全检查清单化管理。同时严格执行“谁检查、谁签字、谁负责”的要求,有效避免人为原因导致的安全检查不全面、难以发现或不愿发现问题的现象,提升安全检查依法依规水平。

检查人员差异化

针对各类各级安全检查,电厂均结合各级人员岗位、专业、知识储备、工作经验等实际情况,按照安全管理(包括安全生产责任落实、应急管理、交通及消防安全管理、隐患排查治理、风险管控、教育培训)、运行管理、检修管理、设备设施(包括机械、电气一次、电气二次、监控自动化、水库水工)、作业安全(包括安全防护、安全标志、作业环境、作业行为、职业危害)进行专业分类,择优安排相关专业人员参加对应安全检查。

在确保各级人员的安全检查责任得到有效落实、提升安全检查专业化的同时,全面提升安全检查人员的针对性,实现了安全检查人员差异化管理,促使建立完善全员参与查风险、辨隐患、反违章的良好安全检查机制。

问题整改绩效化

针对检查发现的问题,根据《电力安全隐患监督管理暂行规定》(电监安全〔2013〕5号)、华能集团《电力企业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治理管理办法》以及澜沧江公司《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治理管理办法》规定,按照人身安全隐患、电力安全事故(事件)隐患、设备设施事故隐患、大坝安全隐患、安全管理隐患、火灾事故隐患、环境污染事故隐患进行分类;按照一般隐患(Ⅰ级一般隐患、Ⅱ级一般隐患)和重大隐患(Ⅰ级重大隐患、Ⅱ级重大隐患)进行分级。以Ⅰ级重大隐患澜沧江公司督办、Ⅱ级重大隐患电厂治理、Ⅰ级一般隐患部门治理、Ⅱ级一般隐患班组治理为原则,坚持“责任、措施、资金、期限、预案”五落实的要求,结合电厂各部门职责分工情况,制定下发整改措施计划,实现问题“分级治理,分类实施”。

通过澜沧江公司安全管理信息化系统进行闭环管理,每月对整改完成情况进行监督检查及通报,确保所有问题按要求整改完成。同时,将问题整改完成率及按时完成整改情况作为部门、班组、个人年度安全生产先进评选的重要依据,将问题整改完成率纳入部门、班组年度绩效目标进行考核,实现安全检查问题整改绩效化管理,以此激发各级人员积极参加问题整改的主动性,全面提升了各类各级安全检查发现问题整改完成率。

电厂通过深入开展安全检查“五化”管理,提升了安全检查效果,“五化”管理有力推动了安全生产专项整治三年行动的顺利开展并取得实效,促使电厂实现了自成立至今“零事故”的安全稳定局面,体现出“安全就是信誉,安全就是效益,安全就是竞争力”的华能集团安全理念,展现了中央企业在云南涉藏地区的良好形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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