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重庆秀山土家族苗族自治县规划和自然资源局 陈垚
如何高质量做好机构改革“后半篇文章”,妥善解决混编混岗问题成为县级机关事业单位普遍关注的问题。县级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主要由公务员、事业人员(含参公人员)、借调人员、临聘人员组成。本文所研究的混编混岗是指不同编制、不同岗位、不同身份的人员在具体岗位中混杂使用的现象。
(一)基本情况。X县G局为正科级政府工作部门,管理下属正科级参公事业单位1个、本部事业单位6个、基层所27个。在2019年“三定”方案中,规定行政编制17名,设局长1名,副局长3名;内设机构领导职数10名。机关后勤服务人员事业编制2名。下属参公事业单位编制48名,下属事业单位编制112名。共计编制179名。目前在编在岗149人。其中,行政17人,机关后勤服务人员2人,参公人员29人,本部事业人员64人,基层所事业人员37人。经统计,该局17个行政人员中,50周岁及以上的11人,占64%;本科及以上学历15人,占88%,副处级以上领导6人,占35%。29个参公人员中,40周岁及以下的18人,占62%,本科及以上学历27人,占93%。64个本部事业人员中,40周岁及以下的39人,占61%,本科及以上学历的62人,占97%,取得中级职称(含技师)的21人,占33%。37个基层所人员中,40岁以上人员27人,占73%,本科以上学历14人,占38%,取得中级职称(含技师)的11人,占30%。全局事业副高级及以上职称的仅2人。该局58个非行政人员(20个参公人员、26个本部事业人员、6个基层所人员、6个临聘人员)在行政科室岗位工作;53个非参公人员(5个本部事业人员、1个基层所人员、47个临聘人员)在参公单位岗位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