蒋 敏 初映雪 朱力力 朱 培* 王 进
(1. 浙江省湖州市长兴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浙江湖州 313100;2. 国家林业和草原局华东调查规划设计院,杭州 310019;3. 浙江省林业科学研究院,杭州 310023)
自然保护区是自然保护地管理体系中重要的组成部分,是天然的野生动植物基因库,是保护生物资源和生态环境重要且有效的管理手段,是实现生态文明和社会可持续发展的重要保障。截至2019年,全国自然保护地的数量高达1.18万处,约占我国国土面积的18%。然而,我国自然保护地在快速发展的过程中,出现了建设不科学、规划不合理、管理不规范、发展差异大等诸多问题,为我国自然保护工作带来了较大困难,自然保护地面临着由“数量建设”到“质量建设”的重要转变[1]。
生态质量评价,即在特定的时空范围内,根据特定的目的,通过构建合理的指标体系,采用适当的评价指标和方法,对某一区域生态质量的优劣程度进行定性或定量的研判,并揭示其影响因素[2]。从狭义的角度而言,生态质量评价主要是指区域生态环境的质量评价。评价类型主要有生态安全评价、生态风险评价、生态健康评价、生态系统稳定性评价、生态系统服务功能评价和生态环境承载力评价等[2]。中国自然保护区划分为3大类9种类型4个级别[3]。近年来,我国国内对自然保护区生态评价的理论与方法有了较多的研究,从研究对象上来看,多聚焦于生物群落、森林植被、湿地等自然生态系统类型的自然保护区[4−10],对野生生物类的自然保护区开展生态评价的专业文献较少[4−1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