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近涛
(武汉船舶通信研究所,武汉 430079)
全面从严治党,国有企业责无旁贷,国有企业的党组织必须落实管党治党主体责任。巡视巡察工作对于党委落实主体责任具有“千里眼”“顺风耳”和“利剑”作用。巡视巡察是党章规定的重要制度,巡察作为巡视在市县级党组织的拓展和延伸,是全面从严治党的重大举措,是党内监督的战略性安排,是党之利器、国之利器。巡察作为巡视工作向基层延伸的有效方式,是巡视工作的深化创新和发展,也是推动全面从严治党向纵深发展的关键手段、重要内容,对于打通巡视工作“最后一公里”、夯实党的执政基础具有重大意义。
巡察工作是国有企业党的上级组织对基层党支部的一次全面“政治体检”,巡视巡察是从严治党、确保党的政策方针得到落实的重要手段,是加强党内监督的重要形式。巡视巡察的全过程要将政治属性贯穿始终,以党章党规党纪为尺子,把“两个维护”作为根本政治任务和巡察工作的“纲”和“魂”。但目前在国有企业的基层组织中,或多或少地存在对政治巡察的定位把握不够全面、将政治巡察等工作当作业务检查开展、对巡察目的存在认识偏差、对工作重点理解不透等问题,导致巡察工作目标不聚焦、效果打折扣。由于巡察人员多为工作中的同事,存在“讲面子”“老好人”的情况,导致巡察工作在面和点上发力不够,发现的问题多浮在面上,问题的深度和力度不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