万政文
(重庆市奉节县委党校,重庆 404600)
奉节县自2018年被确定为全国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试点单位以来,坚持高位推进,强化措施保障,创新方式方法,抓好关键环节,积极稳妥推进产权制度改革。2019年10月,全县已全面完成清产核资、成员身份确认、资产股份量化、村股份经济合作联合社建立等工作,较好地完成了试点任务。2020年4月,奉节县被农业农村部列为第二批全国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经验交流典型单位。
1.强化组织领导,压紧压实责任
县乡成立了党委或政府主要领导任组长的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领导小组,加强统筹指导,定期研究推动。
2.强化典型引领,注重示范带动
通过购买社会化服务,奉节县在兴隆镇小寨村和鹤峰乡莲花社区先行试点,对其集体产权制度改革进行全程指导,着力打造制度完善、程序规范、成效明显的样板村。
3.强化宣传培训,营造良好氛围
一方面,多层次召开动员会、推进会及业务培训会,统一政策口径和操作流程,提升乡镇、村、组干部业务能力;另一方面,印发宣传资料,共发放资料汇编1 200余本、问题解答口袋书600余本、《致农户一封信》28.4万份。与此同时,通过“村村通”App、微信等信息平台,向农户进行广泛宣传、深入发动,农民群众参与改革的主动性和积极性不断增强。
4.强化督导考核,狠抓工作落实
建立县级部门联席会议制度,对改革推进过程中发现的问题和困难,定期研判解决。同时,将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工作纳入全县经济社会发展实绩考核内容及重点督查事项,坚持日常调度与阶段性集中督导相结合,倒逼改革全面落实落地。
1.全面清产核资
各村社清产核资工作小组对村社账内账外固定资产、现金、银行存款、债权债务等进行认真核实,严格执行公示公开制度,并经成员大会或代表大会确认。
2.规范成员确认
根据《重庆市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成员身份确认指导意见(试行)》,结合我县实际制定《奉节县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成员身份确认指导意见(试行)》,分3类36种情形界定集体经济组织成员,进一步明确集体经济组织成员身份取得、丧失的一般性原则和确认流程。在确认过程中,始终坚持尊重农民主体地位,按照“尊重历史、兼顾现实、程序规范、群众认可”的原则进行。
3.开展股份量化
在股权设置上,提倡一村一策。对有一定经营性资产的村社,采用“确权确股又确值”的方式进行折股量化;对没有经营性资产的村社,采用“确权确股不确值”的方式量化。
4.强化股权管理
在股权管理上,充分尊重成员意愿选择适宜方式,提倡实行“生不增、死不减”的静态管理模式,保持股权的相对稳定。
1.探索制度创新
在全市率先出台发展壮大村集体经济的文件,围绕发展村集体经济的各个关键环节,研究制定农村集体资产经营、财务、扶持资金管理和收益分配办法等配套文件,指导村集体经济组织建立集体资产登记、保管、使用、处置及年度资产清查制度、定期报告制度,依法依规利用集体资产。
2.探索管理创新
依托重庆市农村“三资”监管平台,在农村集体资产清产核资数据逐级录入、校验、审核、汇总上报的基础上,探索将农村集体经济组织登记赋码、农村集体财务会计核算、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等相关内容也纳入监管平台进行管理,推动集体“三资”管理制度化、规范化和信息化。
3.探索发展创新
以解决村集体经济发展问题为导向,通过专题会、推进会、座谈会、现场会及实地调研指导等方式方法,加快推进项目建设。
4.探索治理创新
实施村(社区)党组织书记培养工程和“两委”提升行动,回引返乡农民工、退伍军人、农村乡贤等参与村级集体经济管理。充分发挥村级组织的领导核心作用,通过优势互补、协同共进,推动党支部、村委会、集体经济组织职能回归本位。
尽管我县集体产权制度改革取得了阶段性成效,但也存在一些不容忽视的问题,这些问题在一定程度上制约农村集体产权制改革的成效,也是我们进一步深化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的着力点和突破口。
通过近年来的大胆探索、不断创新,奉节县全面完成了清产核资,全覆盖成立了村集体经济组织和探索发展村集体经济。但受乡镇、村(社区)思想认识不一致、重视程度不一致、主动作为不一致等问题的制约,在闲置资产盘活、村集体经济组织创收等方面存在不平衡、不充分情况。就集体经济收入来看,多的村一年收入达几十万元,少的则只有几千元,甚至有个别乡镇、少数村因对上位政策把握不准,存在资金使用不规范等问题。
党的十九大报告指出,要“深化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保障农民财产权益,壮大集体经济”。目前,奉节县村集体经济组织从四梁八柱的框架搭建,到逐步完善日常运行管理,取得了显著成效。
首先,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工作量大面广、政策性强,需要配备专职的人才队伍。但从县实际情况来看,乡镇农经队伍不稳定、力量薄弱、专业不强。其次,集体经济组织带头人普遍年龄结构老化、文化程度偏低。就376个村(社区)集体经济组织理事长的情况来看,具有大专以上文化程度的不到10 %,50岁以上人员占比近50 %,加之缺乏经济和管理等方面的专业知识,难以满足新时代背景下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的要求。
推进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是全面深化农村改革的重要任务,也是实施乡村振兴战略的重要抓手。结合工作实际,提出如下对策及建议。
坚持把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作为全面深化农村改革的重大任务、重要内容。深入研究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与农业供给侧结构性改革、“三变”改革、“两出两进”改革等农业农村改革的关联性、联通性,坚持问题导向,因地制宜构建县农业农村改革大体系、大格局和系统集成,协同推进各项改革工作落地落实。
做好第十一届村“两委”换届工作,引导村(社区)支部书记按法定程序兼任村集体经济组织负责人。加大从返乡农民工、退伍军人等队伍中选择优秀人才充实到村集体经济组织中,构建结构合理、梯次衔接的人才队伍。依托高素质农民、村干部专题培训等项目,加大村集体经济组织培训力度,尤其是产业规划、财务管理、市场开拓、品牌打造等,推动村集体经济组织高质量、高效益发展。
进一步完善农村集体资产监督管理平台。依托集体资产监督管理、土地经营权流转管理等平台,通过购买服务、对外合作等方式,建立符合农村实际需要的产权流转交易市场,统一管理、高效服务,推动城乡资源要素双向互动。研究制定完善产权交易前、中、后期的配套政策,大力引导农村集体产权入场交易。
围绕农民增收目标,着力破解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中进度不平衡、成效不突出等问题,强化乡镇、村(社区)督查指导,探索创新村集体经济组织发展模式,促进村集体经济组织自力更生,拓宽农民稳定增收渠道,持续释放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红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