刘玉刚
(沂源县人民检察院,山东 淄博 256100)
检察建议是检察机关依法履行法律监督职责、参与社会治理的重要方式。2019年以来,《人民检察院检察建议工作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人民检察院组织法》以及《中共中央关于加强新时代检察机关法律监督工作的意见》等相关法律法规的出台,共同推动检察建议工作由“粗放”到精细、由柔性到刚性,检察建议工作正逐步走向规范化。我们以山东省某县检察院2019年1月至2021年6月检察建议工作情况为样本进行深入调查研究,分析存在的问题,并提出改进对策,着力为“柔性监督”彰显刚性效果提供有益借鉴。
2019年1月至2021年6月,某县检察院共制发各类检察建议379件,回复率和采纳率均达到了100%。但是从监督落实上看,部分检察建议距离整改到位尚有“最后一公里”,刚性作用仍有潜力可挖。从总体来看,各地检察院制发的检察建议引起了被建议单位的高度重视,落实整改成效也较为明显,工作水平和效果取得了进步,柔性监督起到了一定的刚性效果。主要做法如下:
(一)以能动司法参与社会治理。聚焦经济社会发展大局,积极运用检察建议,在服务保障新冠疫情防控、监管场所防护、食品药品安全、生态环境保护以及推动企业复工复产等方面都起到了积极作用。
(二)以规范专业展示检察形象。坚持检察建议的规范性、严肃性,落实检察建议“案件化”办理,完善跟踪回访机制,确保建议的高质量,对外展示检察良好形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