尹 琳
(海南政法职业学院,海南 海口 571100)
随着互联网信息技术的发展,各种不良信息的传入,使得未成年人思想和行为受到极大影响。尤其是在缺失家长和学校的正确引导下,部分未成年人踏上了犯罪之路,使得未成年人犯罪数量不断增多。因此,为预防未成年人犯罪,帮助犯罪未成年人改过自新,需要完善未成年人犯罪刑事诉讼程序。
在开展未成年人犯罪刑事诉讼程序工作时,法院、检察院、公安机关必须充分考虑和全面照顾未成年人的年龄特点,在最大限度上保证未成年人身心不受到伤害。同时未成年犯罪嫌疑人在刑事诉讼中享有一些特殊权利,应依据其需求指定专门负责未成年人犯罪工作的机构或专职人员开展相关工作。比如在判定未成年人刑事案件的过程中,需要结合实际情况成立专门的少年法庭,尽可能地调动资源为未成年人提供保障。比如由了解未成年人身心特点的审判员和陪审人员共同处理案件,减少判案过程中给未成年人带来思想和心理上的冲击,以免对未成年人的身心成长造成严重的伤害。此外,在开展未成年人刑事案件工作过程中,相关工作人员不仅要做好收集证据资料、确认实际情况等工作,还要对未成年犯罪嫌疑人生活习惯、学习环境、成长特点、心理素质等进行全方位的调查,并以相关调查结果为依据,对未成年犯罪嫌疑人进行合理性、针对性的审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