徐卫兵
(台州市国有资本运营集团有限公司,浙江 台州 318000)
如今,中国经济从高速发展向高质量发展转型,国资委对国企的监管已从管资产转向管资本。国有企业集团在确立创新管理体系时,需要完善集团财务管理控制方式,从财务内控体系着手,企业集团建立财务报告管理、资金集中管理、财务总监联签管理、“以审代建”内控管理等体系,有利于集团顺利开展战略转型工作,并且重视体系执行中的监管工作,帮助集团提升内控水平,促进集团健康可持续发展。
国有企业集团应当归纳分析集团内部财务组织结构情况,推行“统一管理,统一计划,分业经营,分级核算”的管控手段。国有企业集团应当清晰规范,明确集团每个层级财务组织的职责,采取集中管理方式,以及共享服务型财务管理控制执行机制。各层级职责明确,集团总部财务人员对集团各子公司财务工作执行监督管理职能,而集团各子公司财务人员监督管理所属子公司财务工作,才能使各项管理工作井然有序进行。
国有企业集团在开展财务管理工作时,一定要具有对应的财务体制保障。集团想要完善财务管理体系,就需要充分结合有关国家法律政策和内控规范内容,并且考虑集团本身管理控制的需要,以此确立制度,并且检查分析目前阶段执行的制度内容,找出其中存在的缺漏,梳理流程,从而优化国有企业集团的财务体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