孙 良
(陕西省消防救援总队,陕西 西安 710016)
《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以下简称《消防法》)明确规定的消防工作基本制度,该项制度的优化完善和实施执行,直接关系到消防工作的质量和效率。因此,为了有效预防社会火灾事故发生,各级行业主管部门必须加强对本领域内消防安全责任法律制度的完善,督促各责任主体抓好相关消防法律制度的贯彻落实,积极推进消防工作社会化进程,充分保障人民生命安全和财产安全。
近几年来我国社会消防安全总体环境有所改善,但是在部分地区,尤其是乡镇一级,火灾形势依然较为严峻。各类火灾事故高发频发,给人民群众的生命安全和财产安全造成严重威胁。根据近几年发生火灾事故的分析结果显示,火灾事故,尤其是亡人火灾事故大多数是由火灾隐患导致,而隐患多是因为消防安全责任制落实不到位产生的。部分城市、地区的建筑消防设施合格率不高,公共消防设施设备建设较为落后,未能够达到国家法律制度相关标准,缺乏根据实际情况合理引进应用各项先进消防管理技术与设备[1],导致火灾风险隐患存量居高不下。针对于此,各级政府部门更应积极完善消防安全责任法律制度,按照“管行业必须管安全”“管业务必须管安全”“管生产经营必须管安全”以及“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督促各行业主管部门和监督执法部门加强对社会消防安全的监督管理工作,有效落实各项消防安全责任法律制度,逐步将消防安全责任法律制度落实,统筹纳入我国法治化、制度化、社会化的体系建设发展轨道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