涉及计算机程序的专利保护问题的研究

2021-11-24 13:11:31徐莹
法制博览 2021年15期

徐 莹

(国家知识产权局,北京 100088)

基于计算机程序的强大数据分析能力,计算机程序被应用到工业生产等各个行业中,也越来越多地影响到大数据、人工智能等新业态新领域的技术创新。因此,对涉及计算机程序的新技术进行专利保护的需求是十分迫切的。同时,涉及计算机程序的新技术不断涌现,也对我国现有的专利保护制度带来了新的挑战。为了应对涉及计算机程序的新技术带来的新挑战,应完善现有的专利保护制度,为计算机程序相关行业的持续健康发展提供强有力的支撑。

一、涉及计算机程序的专利的概念与特点

我国在专利审查指南中规定,“涉及计算机程序的发明”指为解决发明提出的问题,全部或部分以计算机程序处理流程为基础,通过计算机执行上述流程编制的计算机程序,对计算机外部对象或者内部对象进行控制或处理的解决方案[1]。

根据上述定义可知,涉及计算机程序的专利需要通过编制计算机程序来实现,前期研发时需要投入的人力等成本较高。而对于已开发完成的计算机程序,行业内技术人员根据已公开专利的设计思想,可以较容易地通过反向工程等手段进行仿制,侵权成本较低。此外,涉及计算机程序的专利和计算机程序所应用的技术领域的市场需求紧密相关,且受到硬件设备的限制较小,为了适应瞬息万变的市场需求,涉及计算机程序的技术往往更新换代的速度很快。

二、我国涉及计算机程序的专利的保护现状

专利权的客体是依法可以被授予专利权的发明创造,对于专利权的客体问题我国在《中华人民共和国专利法》(以下简称《专利法》)做出了如下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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