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慧南
(辽宁科技大学,辽宁 鞍山 114051)
所谓短视频,是指视频长度不超过15分钟,主要依托于移动智能终端实现快速拍摄和美化编辑,可在社交媒体平台上实时分享和无缝对接的一种新型视频形式。[1]短视频的知识产权涉及的主体主要有三方,短视频制作者、短视频平台和使用短视频的第三方,在短视频的制作和发布过程中,这些主体对短视频享有使用、收益、许可他人使用和排除他人使用的权利或需要履行不侵犯他人前述权利的义务。
探究短视频知识产权的保护首先需要了解其权利是如何被侵犯的,通过研究近年来的短视频侵权案件和知识产权相关的法律条文,不难发现短视频侵权与著作权侵权有诸多相似之处,因此可以说保护短视频的知识产权主要是指保护著作权,那么著作权法所保护的权利也可以类推适用于保护短视频的权利,本文研究短视频知识产权保护问题主要参考对于著作权的保护。
在诸多短视频侵权案件中,常见的侵权形式有两类,一类是使用他人制作并享有著作权的短视频作为素材;另一类则是直接盗用他人制作的短视频发布在平台上。后者的侵权行为显而易见,而在实践中较难认定的是前者,要认定前一种行为是否侵犯短视频的著作权,首先需要从原短视频和被指控短视频两方面综合分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