郑明璐
(河南天时达律师事务所,河南 许昌 461000)
2019年11月19日,《司法大数据专题报告:网络犯罪特点和趋势》中明确指出了:2016-2018年我国网络犯罪案件已结4.8万余件,案件量在全部刑事案件总量中的占比均呈逐年上升趋势。其中,2018年的网络犯罪案件数量显著增加,同比上升幅度达到50.91%[1]。可见,大数据技术的广泛应用,使得网络犯罪依托于信息技术呈现出爆发式增长,一方面,非接触类的诈骗案件越来越多;另一方面,网络赌博正以惊人的速度侵占到他人财产中,给打击犯罪带来了很多难度。所以,我们要发挥大数据技术的优势,积极培养数据情报意识,找到更多的信息线索,维护社会经济稳定。
纵观当下网络赌博案件,基本上都呈现出同一个特征:高科技性。由于网络赌博离不开计算机、互联网、通信技术等,甚至通过人工智能操作,并不需要人专门到现场。与此同时,大部分网络赌博犯罪集团为了逃避法律的制裁,会招聘很多精通网络技术的专业性人才,并且集团内容有明显的上下阶级性。上级代理对下级代理有绝对控制权,并在互相交流沟通的过程中,利用信息技术对信号通道加密处理。且在这个信号传输通道中,只能够由上级向下级传输,下级并不能够向上级传输信息。上级能够对下级及所有会员的信息背景了如指掌,而下级对于上级的身份信息却一无所知。在网络赌博的操纵中处处体现了高科技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