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时代党的人民利益观对中国传统优秀文化的创造性转化

2021-11-24 15:37任向阳
活力 2021年23期
关键词:义利观统治者思想

李 斯 任向阳

(湖南理工学院马克思主义学院,岳阳 414006)

中国传统文化中的重民思想与义利观蕴含着人民利益高于一切,政权兴衰成败取决于是否顺应民心、民意的深层意义,向来深受中国共产党的重视。进入新时代,中国共产党正是在对中国传统文化中的重民思想与义利观进行创造性转化的基础上逐步形成了新时代独具特色的人民利益观。

一、中国传统文化中的重民思想

中国传统文化中的重民思想的形成主要经历了四个历史阶段。

(1)殷商西周时期的重民思想。在殷商西周时期,由于生产力低下,人们的思想尚处在“蒙昧”阶段,对于自然的事件不能做出合理的解释,从而将万物的运转都视为“天命的安排”,认为最高统治者“受命于天”,奉“天命”宰制世间的一切事物。然而,随着历史的发展,人们发现面对大量的自然灾害,“神”并没有拯救人们于灾难之中。从此之后,人们的思想开始从崇拜“天神”转向对现实的关注,他们反思桀、纣亡国的原因并认识到这样一个事实:桀的亡国因其穷奢极欲,而引起了人民的坚决反抗;纣的亡国与桀的亡国方式殊途同归。从夏、商王朝灭亡的过程中,统治者开始认识到人民的巨大力量,逐渐意识到王朝的兴衰更替与民心向背紧密关联。西周建国之后,其统治者便开始强调“民”的重要性,认为天子与人民之间需要保持密切的交融态势。例如,《尚书·召诰》中“皇天上帝,改厥元子兹大国殷之命”,就初步展现了西周统治者的重民思想,即试图借助人民的力量巩固自己的统治基础。

(2)春秋战国时期的重民思想。进入春秋战国时期,统治者继承了西周以来的重民思想,并在某种程度上将其进行了加强。残酷战争与沉重徭役的双重压迫,把黎民百姓抛入苦难的境地。这些现实状况得到了统治者和知识分子的普遍关注与深度考察。在此时期,孔子、孟子和荀子等的“仁政思想”反映了统治者和知识分子重民思想的总体特征。孔子在吸收西周“民惟邦本”思想的基础上,形成了重民思想。在政治层面上,孔子的重民思想强调“为政以德”,其要求统治者爱惜民众、体恤百姓,认为唯有用道德去教化民众,才能使民众认同和支持统治者的社会施政与国家管理;在经济层面上,孔子的重民思想强调“富民强国”,要求统治者把富民视为富国之本,具体而言就是爱惜民力,反对横征暴敛,主张减轻徭役,尤其是遇到自然灾害的时候,更应该减少徭役,让黎民百姓能够在生活上安居乐业;在文化层面上,孔子的重民思想强调“有教无类”,强调无论是平民百姓,还是显赫贵族,都拥有平等的受教育机会。

孟子将孔子的仁学思想融通至国家的政治、经济、社会、文化、教育等方方面面,继承与发展了孔子的重民思想。孟子的重民思想强调的主要是“仁政”,其实质就是要求统治者应坚持以民为本、爱护百姓的为政之道,把保障人民的利益作为自己施政的重要目的。孟子的“仁政”思想在政治上强调“民心向背”,指出统治者的策略实践如果与黎民百姓的意愿背道而驰,就会引发整个国家的衰退与消亡;孟子的“仁政”思想在经济上强调“富国裕民”,其要求统治者应“制民恒产”、减轻徭役,调动天下百姓的生产积极性,强调在富强国家的同时要惠及天下百姓,而天下百姓的富裕才是国家富强的根本和关键;孟子的“仁政”思想在文化上强调“以德教化”,要求统治者以德来教育百姓,提高百姓的整体思想与素质。在孟子看来,为了提高百姓的人伦认知与行为规则,国家应该推行“庠序之教”,否则就难以提升百姓的总体素质。

荀子的重民思想在继承孔子和孟子重民思想的基础上又做了进一步的发挥,提出了自己的学说。荀子的重民思想强调“以礼治国”。在荀子看来,“以礼治国”中的“礼”的功能就是系统调节人与人、人与自然、人与社会之间的关系。因此,唯有“以礼治国”,也就是把道德规范和礼节仪式贯彻在国家和社会之中,国家和社会才能摆脱诸侯割据的战争局面和社会停滞不前的混乱困境。“以礼治国”的学说充分展现了荀子的重民思想,这一思想既强调“礼”对于独立个体处世行为的规范及标准,更强调“礼”的普遍化在治国安民中的极端重要性。总体而言,其重民思想在政治层面上,建议统治者要依附于民,应该广开言路、从谏如流而不是闭目塞听、堵塞言路,这样才能释放出政治的巨大效能。在经济层面上,荀子建言统治者要“富民利民”。荀子认为,推进农业发展对于“富民”具有重要意义,因此在总体上提出把兴修水利、疏通水渠摆在治理国家和社会的重要位置,因地制宜,根据不同的土质栽种不同的作物,同时保护山林湖泽,按照适宜的季节采摘瓜果、捕捞鱼虾。在文化层面上,荀子建议统治者重视教民修身。重视教育的作用是荀子重民思想的核心内容,在他看来,“人性本恶,生而好利”,然而人性之“恶”通过教化是可以转化为人性之“善”的。这样,通过教民修身就可以在整体上使黎民百姓得到教诲。

(3)秦汉唐宋时期的重民思想。至中国的秦汉唐宋时期,重民思想在孔子、孟子、荀子重民思想的基础上实现了新的发展,并得到进一步的完善。西汉时期重民思想的倡导者是贾谊,他最早提出“民本”这一概念,代表了此时期统治者与知识分子的主要重民思想。贾谊的重民思想是在对先秦重民思想进行梳理的基础上提炼出来的,他从秦朝被农民起义所推翻的历史中深刻洞察到黎民百姓是国家发展的根本命脉与动力,并因此提出了“民为政本”“教化安民”的重民思想。他认为,黎民百姓所代表的群体无论是在数量上,还是在力量上都占绝对优势,无论哪一个集团与黎民百姓为敌,都不能跳出惨败的结局。朝廷选仕和农业发展应该着眼于黎民百姓的利益,黎民百姓是国家和社会前进发展的推动力和创造者,如果朝廷选仕和农业发展不能体现其利益诉求,国家和社会就会出现动荡的潜在危机。因此,应该在政治、经济、文化、教育等诸领域都体现黎民百姓的利益,让黎民百姓在富足的生活中认同与支持统治者的思想和策略。

在唐朝,重民思想在西汉时期重民思想的基础上继续发展。“民惟邦本、本固邦宁”的重民思想已被唐朝统治者重点关注并公开承认,黎民百姓在朝代更替的历史演变中发挥着极为强大的作用,在国家经济、政治生活及文化构建中扮演着重要的角色。例如,唐太宗就深刻意识到“民惟邦本、本固邦宁”的极端重要性,他以史为鉴,深度认识到黎民百姓在历史演变和朝代更替过程中的巨大力量,并将重民思想推崇到极高的地位。到了北宋和南宋时期,重民思想在唐朝重民思想的基础上继续进一步得到发展。两宋期间,重民思想在理学家朱熹那里得到了充分的体现。朱熹以“理”为人类社会的最高准则,强调人的中心性,要求以“天理限君”,以“德主刑辅”政策来实现民本,要求君主重视生产和关注民生,薄取于民。

(4)明清时期的重民思想。进入明清时期,社会现实发生了全新的变化,利益成为人们的追求,以致政府官吏腐败现象屡见不鲜,阶级矛盾日趋激烈,这些现象促使统治者和知识分子对国家和人民的固有认识发生了转变。在他们看来,朱熹固然将黎民百姓对国家政策的认同与否作为君主立国的前提,但在朱熹的“君权天授,天理限君”思想中,君主是封建社会的最高代表,享有最高权力,因而其重民思想仍是为了维护自身的统治与利益。正是基于这样的审视,以黄宗羲为代表的知识分子在“批判”朱熹重民思想的基础上,将重民思想进一步深化,对统治者的专政制度、专权政治的合法性,黎民百姓的历史地位及作用,社会发展的内外因等诸多问题展开了深度的分析与探究。在黄宗羲看来,封建君主是“独夫”“民贼”,他强调“天下为主,君为客”是百姓与君主的真正关系,因而要求把封建专制制度摄入“公天下”的范畴。

二、中国传统文化中的义利观

中国传统文化的重大特征除了重民思想,还兼备内涵丰富的义利观。中国传统文化中的义利观是处理人与人之间关系的价值向度呈现。“义”在甲骨文中会意为“从我、羊”,表明头戴羊形冠饰的人,因而引出“礼仪”之意,之后又延拓为“适宜”和“合意”,强调一种公正、合理的事情或行为。

历经先秦、两汉、唐宋明清等历史阶段,在历史的不断向前发展中,义利观不断发展与完善,是新时代党的人民利益观形成的文化根源。中国传统文化的义利观主要包括四层含义。

(1)义重于利。义重于利强调义的优先性和根本性。基于儒家思想的义利观认为,“义”比“利”具有更加丰富的内涵。孔子强调,“不义”就意味着越礼与非分,因此“君子喻于义,小人喻于利”,应该“见利思义”。孟子也提到义重于利,指出人与动物的区别在于人的道德性,即“义”的存在。这深刻表明,人们在处理人与人之间的关系时,把“义”摆在优先地位。

(2)利重于义。在义利观中强调“利”的优先性和根本性,体现了古代对于义利观的另一种思考路径。利重于义的思想集中体现在法家学派的法治基础之上,其核心是尚法治而弃仁义,重利而贱义。法家强调“法后王”的思想,而“法后王”指的就是运用法治的方式规定人们的利益问题,注重人们“利”的方面,主张以权术与利益管控国家。持法治思想的商鞅也把“利”摆在首位,他主张运用利益的分配提升社会的实效,将儒家的“义”拒斥为“六虱”。西汉名士桑弘羊认为,国家唯有“外设百倍之利”,才会“国富民强”,从而把“利”提升至国家强盛的高度。儒家以“义”为先的义利观被他驳斥为是误国误民的空谈,因而把功利主义推向新的高度。

(3)义利并重。“义”与“利”并重的义利观最早是由墨家学派提出来的。墨家学派继承了儒家“义”优先的义利观,并结合现实的考察把“利”也予以特别关注,主张“兼相爱、交相利”,这是“义”与“利”并重的充分体现。在墨家看来,“义”的价值追求是必然的,但是用“义”去解释“利”,即“利,所得而喜也”,这也是必然的。此外,墨子的“志功合一”思想也体现了义利并重的义利观,其中的“志”和“功”同等重要,因此强调要“兴天下之利,除天下之害”。

(4)义利皆弃。义利皆弃就是对“义”和“利”的双重否定,代表人物是老子和庄子。老子基于批判“义”与“利”的非自然性,而提出“道法自然”的观点。庄子在老子“道法自然”的基础上强调“逍遥自在”。在庄子那里,“义”是存在于“尧舜之间”的,他认为儒家“巧虚伪事”,“尧不慈,舜不孝”,这显然是对于“义”的绝弃。而“利”是“大乱之本”,这显然是对于“利”的绝弃。由此可见,老庄的义利观体现为对二者的同时绝弃,而代之以“道”,因为“义”与“利”是对“道”“少私寡欲”“返璞归真”的背离,世间的“小人”“士”“大夫”“圣人”都为了名利而陨落,这些都是出离道而取义利的严重后果。

三、党的人民利益观对传统重民思想与义利观的创造性转化

纵观中国重民思想的演变历程与中国传统义利观的内涵要旨,重民思想与义利观始终充盈着中国传统文化的内涵与外延,成为中国传统文化的显著标志。基于这样的审视,习近平总书记在诸多重要讲话中常常运用中国传统文化的大量典籍阐明党的人民利益观,实现了中华优秀传统文化的创造性转化和创新性发展。“衙斋卧听萧萧竹,疑是民间疾苦声。些小吾曹州县吏,一枝一叶总关情。”这首诗反映了执政者对于民生的深度关切之情。习近平总书记曾引用此诗阐明关涉群众利益的问题没有大小之分,“群众的一桩桩‘小事’,是构成国家‘大事’的‘细胞’”。习近平总书记还把《管子·牧民》中的“政之所兴,在顺民心;政之所废,在逆民心”,与新时代治国理政实践相结合而创造性地表述为“政之所兴在顺民心,政之所废在逆民心”。同样,他还以“意莫高于爱民,行莫厚于乐民”“意莫下于刻民,行莫贱于害身也”为思想资源,与新时代治国理政实践相结合,创造性地表述成“德莫高于爱民,行莫贱于害民”;他以《管子·治国》里面的“凡治国之道,必先富民”为依据,深刻揭示了新时代治国理政的根本目的就是人民,致力于帮助人民摆脱贫困,从而共享发展成果,共享富足利益。

共产党人的“见利思义”,是对以人民利益为核心的发展思想的坚定笃信,是对家国情怀、民生福祉的高度张扬。纵观新中国成立70多年来的发展进步,从人民翻身当家做主,到发展生产、告别饥饿、跨过温饱,再到百尺竿头更进一步迈向全面小康,人民利益至上是最为鲜明的价值标识。时代环境条件不断变化,中国共产党人的初心使命永远不变,喻于公义、喻于民利的本色愈发鲜明。新时代,中国社会物质财富不断丰富,广大党员干部面临着更多的利诱。但不必谈“利”色变,面对公与私的选择,党中央对传统的义利观进行了创造性的转化,强调共产党人谋求的利,不是个人私利、家庭小利,不是当大官、发大财、扬大名,而是天下太平、企业祥和、人民安康,“始终要把人民放在心中最高的位置,始终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始终为人民利益和幸福而努力工作”。所重者家国大义,所轻者个人私利,新时代共产党人的人格力量源自于此,国家兴盛、人民幸福的“复兴密码”正在于此。无论是完成好脱贫攻坚重任、兑现“不落一人”的庄严承诺,还是在入之愈深、其进愈难的改革深水区实现更大突破、增进人民获得感,正是新时代广大党员干部坚持正确的义利观,在利益面前心底无私、天下为公,才能汇聚党群一心、同心奋斗的磅礴合力。党员干部才能明大德,认清大是大非、锤炼坚强党性;才能守公德,以人民为中心、为百姓谋福祉;才能严私德,当官就不发财、公事不掺私情。

由此可见,党中央关于中国传统文化经典的创新性转化和创造性发展充分展现了其人民利益观的丰富内涵,同时也深度表明了中国传统文化的重民思想与义利观是新时代党的人民利益观形成的民族文化根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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