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斌通
党的十九届四中全会通过的《中共中央关于坚持和完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中提出了“加强和创新社会治理,完善党委领导、政府负责、民主协商、社会协同、公众参与、法治保障、科技支撑的社会治理体系”①《中共中央关于坚持和完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载《人民日报》2019年11月6日,第2版。的重要任务。党的十九届六中全会通过的《中共中央关于党的百年奋斗重大成就和历史经验的决议》高度评价了党领导社会治理的做法及成效,指出:“党的十八大以来,我国社会建设全面加强,人民生活全方位改善,社会治理社会化、法治化、智能化、专业化水平大幅度提升,发展了人民安居乐业、社会安定有序的良好局面,续写了社会长期稳定奇迹。”②《中共中央关于党的百年奋斗重大成就和历史经验的决议》,载《人民日报》2021年11月17日,第2版。社会治理是国家治理的重要内容,多元主体群策群力参与其中,实现“共建共享共治”,打破传统的单一主体主导下的建设与治理,是社会治理区别于社会管理的重要表现。在社会治理现代化进程中,人民法庭不仅是推动社会治理法治化的关键主体之一,也是加强法治保障、促进基层良法善治不可或缺的优势力量。目前,各地人民法庭在参与社会治理过程中,自觉将传承红色法治文化、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