范卫国
(北京盈科(太原)律师事务所,山西 太原 030000)
目前,我国互联网金融企业生存的环境相对脆弱,经营规范性较差,导致诸多投资者利益受损,对于国家以及社会而言,在经济层面造成了极大的损伤,制约了我国经济产业健康科学的发展。因此,需要从源头上对于互联网金融企业所面临的刑事风险进行预防。刑事合规制度具备的独特性、互联网金融企业自身的特点,致使互联网金融企业构建刑事合规制度成为目前预防刑事风险最有效的选择以及方法。
在互联网金融企业中,对刑事合规制度进行构建,需要坚持以刑法作为参考的主要对象,对于刑事法律中的理念以及规则,进行科学合理的借鉴。这一点不同于现代化企业中现存的民事合规制度、风险管控制度、公司法务制度等。通常情况下而言,公司法务制度主要的责任,就是对公司的合同进行草拟审批,对于公司运营业务在法律方面的风险,以及以公司为代表参加的民事诉讼等活动,进行科学合理的预测。风险管控大部分都是针对企业中的项目所涉及的行政风险、法律风险、民事诉讼等进行全方位的评估,保证企业所经营的活动能够得到顺利有效地开展。民事合规大部分都是和行政监管部门统一进行的交流活动,对于企业内部的企业资质、项目流程、规章制度等,看其是否符合行政监管部门的相关标准,并对其进行审核、修改、完善、优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