陈 慧
(福建船政交通职业学院,福建 福州 350007)
社会经济迅速发展以及人们生活水平的不断提高,传统购物方式显然已经无法满足人们日常购物的基本要求。网络购物模式作为一种全新的购物模式,不仅解决了人们无暇去实体店购物的问题,而且提高了人们购物的效果,所以越来越受广大消费者的青睐。随着越来越多的消费者已经逐渐习惯通过网络购买商品,网络购物模式逐渐成为人们日常生活的主流形式。但是由于网络购物消费过程中,经常发生消费者权益遭受侵犯的问题,增加了消费者权益保护工作的难度。所以,广大消费者在通过网络购物时,应该合理运用法律武器保护自己的购物过程中的合法权益,推动网络购物行业的健康可持续发展。
在消费者购物过程中,享有对商品质量、品类、功能等相关信息的知情权,从而做出合理的选择,因此商家描述的商品需要保证真实性,但实际上很多商家对于商品的描述存在问题,使得消费者难以获得知情权[1]。首先,商家在发布的商品信息中,由于和消费者存在不平等的地位,信息不对称,从而一些商家会发布虚假信息,虚假广告信息会影响消费者的判断,从而使得消费者购买到不理想的产品。其次,在网络购物中还有可能会遇到网络欺诈,一些经营者在商品定价方面先将商品提高价格,再进行打折,表面上是降低了价格,实际上价格虚高,对相同的商品在定价过程中,也存在着较大的差异,使得一部分消费者不能获得公平合理的价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