张旭娜 张国峰
(河南英泰律师事务所,河南 郑州 450000)
民事案件执行难不仅是一个简单的法律问题,更是一个较为严重的社会问题。执行难问题的存在,给执行申请人合法权益造成损害的同时,也会产生一定的联动影响。
第一,危害法治建设。在全面建设法治社会过程中,执行难问题导致法律法规的作用与价值无法充分发挥,若法律文书得不到有效执行,就成了“法律白条”,成为我国法治建设事业的绊脚石。
第二,不利于矛盾解决、社会稳定。执行工作是依靠国家强制力实现胜诉当事人权益,最终化解矛盾,彻底解决纠纷,执行难问题的出现,使得生效法律文书难以实现,原本的矛盾可能因执行不到位而加剧,给原本和谐、稳定的社会风气造成严重影响。
受传统思想影响,在民事案件中,被执行人的相关法律意识并未跟着时代的发展而不断增强,在知法、守法、用法方面存在明显缺失,法律意识缺乏,以各种方式对抗执行,使得民事案件的实际执行过程中存在多种阻碍。例如:在某市的一个执行案件中,张某某(男)与李某某(女)是一对确定恋爱关系的情侣,按照当地的风俗习惯,张某某在结婚之前赠与李某某88000元人民币作为彩礼,但是二人并未办理结婚登记,最终,二者因种种矛盾原因分手。于2020年5月,张某某向该市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要求李某某归还88000元彩礼,但李某某拒不归还,张某某遂向该人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