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健英,王 宇
西汉史学家司马谈论及先秦诸子百家时曾说过,诸子要旨不同,百家所言异路,但他们的一个共同特点是皆“务为治”(《论六家要旨》)。为实现“治世”“善治”“天下大治”的社会理想,中国古代的思想家、政治家们为他们所处的时代设计了一份份治理方案,提出了一个个制度构想,历史上出现了诸如成康之治、贞观之治等古代社会治理的实践典范。关于谏诤谏议的思想与实践,突出地反映了他们关于社会治理的问题意识、实践举措和制度探索,蕴含着传统文化中关于“中国之治”的政治智慧,但同时也反映了传统政治体制无法克服的天然缺陷。
中国古代的谏诤思想是传统政治伦理的重要内容。“谏”“诤”两字已多见于先秦文献,如《尚书》《国语》《左传》《论语》《荀子》《周礼》《礼记》等。《说文》训“谏”为“证”,又“谏”“证”互训[1](P93),其义为直言规劝使之归正,如《吕氏春秋·知士》“士尉以证静郭君”[2](P240),记载的是战国时期齐国的士尉劝谏田婴之事,高诱注“证”为“谏”;关于“诤”,经传多“诤”“争”通用,《说文》训“诤”为“止”[1](P95),也为劝诫、劝止之意。“谏”“诤”两字皆从言,一般指直言规劝,以义正之。如果从程度上对二者进行区分,“谏”“诤”虽然都指以言进君,但“诤”比“谏”态度更强烈,立场更坚定,甚至不惜以生命抗争。《左传》批评宋国的华元、乐举二人没有尽臣子之职,君生纵其惑,君死益其侈,认为作为臣子不能弃君于恶,而应“伏死而争”[3](P703)。荀子认为大臣“ 有能进言于君,用则可,不用则死,谓之争”[4](P250)。汉代的刘向也认为,臣子“能尽言于君”,若被采纳,则继续辅佐,若不用则离开,谓之“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