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燕
内蒙古锡林郭勒盟市场监督管理局 内蒙古锡林郭勒盟 026000
近年来我国为了提高流通领域商品质量监管效能,采取了有效的措施来强化流通领域商品质量的监管,切实保护了消费者的合法权益,维护了市场商品质量监管的秩序。本文将通过对流通领域商品在质量监管工作中出现的风险及原因分析来采取相应的提高效能措施。
在对流通领域商品进行质量监管的工作中,会出现众多风险,其中主要的表现形式有程序性风险和实体性风险,接下来就对这两个风险进行阐述,并对产生风险的原因进行分析。
程序性风险的主要表现有立案时点不统一、不能及时采纳各种强行措施、对抽检数据信息公开不及时或未公开。在实践过程中,不同地区的工商部门对监管过程中出现的问题表现较为随意,在有不合格商品出现时不能及时立案,有些商品在进行复检时也不能给予及时的数据和检验报告,甚至在长时间段不能立案。而对一些不合格商品在检测过程中不能及时采纳各种强制措施,工作人员对何时采纳、采纳何种强制措施未能形成统一的标准,因此,无法提高流通力领域商品质量监管的效能。最后工商局对于一些商品的抽检结果未能及时公布,或者不公布,这就导致了消费者对一些产品的信息了解不够透彻,这样对于消费者的消费权益来说也是不能起到保护作用[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