地摊经济“热潮”过后的理性思考

2021-11-25 05:07赵仲杰霍卫红
时代经贸 2021年2期
关键词:热潮经营经济

赵仲杰 霍卫红

(1.北京建筑大学 北京 100044;2.霍克复合材料(苏州)有限公司 江苏苏州 320500)

面对新冠疫情对社会经济和人们生活的严重冲击,2020年两会期间人大代表尤其关注民生问题。基于国家层面的政策松绑以及政府领导人数次点赞,将地摊经济从几十年地下边缘模式及被城市管理者严加管制的对象转变为了合法的经营模式。

地摊经济为我国各地经济的复苏和发展注入了新的活力。也正因如此,全国各城市纷纷响应,争先恐后地推地摊经济的新名片,连业内某些行业的大咖也出现在某城某地的地摊上,一时吸睛无数。但是,热问题需要冷思考,人民日报、央视等官媒开始提醒和告诫各地地方管理者,地摊经济可以有序升温但不能发烧,地摊经济在迅速升温发热的同时也需要理性降温。从新闻或网络端网友提供的视频看,地摊散后,一地狼藉。新的政策背景下,地摊脏乱差、无序等以往存在或被诟病的问题,现在要无限度的容忍还是要有针对性地解决?回归到问题本身来,提倡地摊经济的初衷是什么?地摊经济解决的是什么问题?地摊经济就是随时随地任何人都可以摆摊吗?地摊经济会有哪些新问题?如何才能推进地摊经济良性运行?诸此问题,均值得我们理性思考。

一、地摊经济的主体及功能分析

首先,我们需要关注地摊经济的真正主体究竟是谁。自古以来,摆地摊吆喝的人,从来都是那些底层百姓,他们在年龄、教育、技能、人脉及资金等方面往往都是弱势群体,零成本或低成本的地摊是其赖以谋生的基本手段。很少有人从练摊迅速大富大贵,即便有个别人从摆地摊发迹,但也少之又少,他们发财之后便不会再满足于摆地摊的模式,转而去发展自己实体店铺或其他经营模式。别说商业大咖也会摆地摊,那不过是他们的一种吸睛营销手段或消遣方式罢了,地摊主体依然是赖此谋生的底层草根一族。真正去地摊消费的又是什么人?地摊的消费主力也绝不是路过的三三两两的游客,而是真正生活在此地的普通民众,他们关注的是一日三餐、衣食住行,所以这个消费群体关注更多的是实惠便宜的性价比,他们不是一次性的消费者,而是能真正给摆摊者带来流量和生意的忠诚客户,他们多为那些恩格尔系数在50% 以上的那些人。地摊经济的供需主体从来就不是那些在朋友圈发发照片、晒晒风景的人。

其次,我们需要清楚地摊经济能够解决哪些问题及其功能。解决和改善部分基层民众的民生和就业问题是地摊经济的初衷,地摊经济为解决部分底层百姓的生计问题提供了一个机会,也为百姓生活提供一些方便和实惠。据官方报道,成都是第一个享有地摊经济政策红利的城市。截至2020年5月28日,成都市设置临时占道摊点、摊区2230个,允许临时越门经营点位17147个,允许流动商贩经营点20130个,增加就业人数10万人以上,这正是政府和百姓想要的效果。但是,需要提醒的是,提倡地摊经济并非鼓励“全民练摊”或随时随地就可以支起架子来练摊,如何把有限的时间、空间资源有序地分配给那些真正需要的普通底层百姓,这是城市管理者需要考虑的问题。

二、地摊经济与商铺、电商等业态的关系

有人说,地摊经济会冲击到其他经济业态,比如固定摊位的农贸市场,小商品市场等实体店、店铺经营者甚至是电商平台,实际上地摊、集市等是经济交换活动在不同空间、不同时间的经济形态,地摊经济是对其他经济业态的一种有益且必要的补充。

地摊经济的发展,在一定程度上可以挤掉店铺经济中租金的泡沫,促进店铺租金回归到合理价位,对无力承担店铺租金人而言,也算是一条可走之路。从古至今,地摊经济一直就是绿叶,主体依然是店铺。在互联网发展的今天,电商也成为一种新型的商业模式,为大众所接受。当一种新型模式出现的时候,惊恐和担心是可以理解的。实践证明,随着时间的推移和各种模式的磨合,网约车和出租车可以共存,网店可以和实体店共营。同样,地摊、实体店铺及电商等经济模式也应当可以共融、共生、共赢。

互联网巨头们为地摊经济注入了活力和加速剂。据报道,阿里推出了扶持地推经济计划:一是将产品通过工厂直供这一新批发模式直达摊主,无中间商;二是为地摊主提供超700亿元免息赊购,为超过3000万名摊主提供全方位支持。微信支付发布“全国小店烟火计划”;腾讯主要通过社交模式,帮助商家搭建线上门店,并设置朋友会员功能,为线下摊主吸引客流;京东启动“星星之火”计划,为线下零售商家提供价值500亿元的品质货源,为每个商家提供最高不超过10万元的无息赊购,全力支持地摊和小店经济;美团启动了“春风行动”百万小店计划,助商户引流,与地方政府联合推出消费券,通过引流为小店增收;百度推出“百摊计划”,通过一系列政策和措施帮助创业者“一站式高科技摆摊”。应该相信,地摊经济能够与其他经济业态形成良性互动,地摊、实体商铺、互联网电商的共生、共融、共赢是社会经济协调发展的动力。

地摊经济之前被诟病的问题依然存在,而且会产生新的问题。大连一夜市开市后,附近出现交通拥挤,卫生一片狼藉,不得已被政府紧急叫停,这是老问题;而新问题,比如夜市解禁后,某些地方的摊位被某些投机者先以低价租下再以高价转租给商户,严重背离地摊经济的初衷,等等。综合而言,地摊经济固有的老问题有质量难以保障、破坏卫生环境、影响交通、喧哗扰民,新问题有诚信担忧、摊位投机、权力寻租、税费真空等等。可见,倡导地摊经济对城市管理者提出了更高的要求,是对于如何落实国家治理能力和治理体系现代化的考验,也是对各地政府及其职能部门推进城市精细化管理的检验。之前的“一刀切”等老问题需要更加精细化地去解决,新问题也需要本着引导、规范、精细化、科学化、人性化关怀的管理规范,使得地摊经济有序、文明发展,这才是城市管理者要关注的地方,也是体现地方政府执政水平和能力的关键点。放开地摊经济,不是随意随时随地就可以摆摊叫卖,地摊经济更需要因地制宜、合理规划、科学引导。

三、因地制宜、科学施策,引导地摊经济良性运行

(一)实行地摊实名备案和预约制度

地方政府给予每个人经营地摊的权利,但基于时间和空间等资源的限制,城市管理主体需要就可能参与地摊经营的人进行初步摸排和了解,大数据下的预登记及备案应该是一种可行之举。摆摊者包括有执照和无执照之人,是否允许无执照之人摆摊经营,城市管理主体必须对之明确。国务院2017年10月1日起实施的《无证无照经营查处办法》规定,任何单位或个人不得违反法律、法规和国务院规定,从事无证无照经营,但同时也规定一些可以不用办证办照的情形:个人销售自产农副产品;个人销售家庭手工业产品;个人利用自己的技能从事依法无须取得许可的便民劳务活动;个人进行零星小额交易活动。这种规定显然已经照顾到了平时最底层的摆摊人。

对于相应的经营主体包括有营业执照、没有办理或无须办理营业执照的人,城市管理主体可推出简单的备案系统来进行预登记管理,评估地摊经济的需求规模和经营者的类型,同时也可针对不同的业态需求设立相应的管理规范。在智能手机普及的今天,不同层次的摆摊人登记这样的信息,并非难事。

(二)指定或设定地摊经营区域及时间

地摊经济绝不是随地就可以支起架子练摊,必须要在城市管理主体指定的区域进行经营。不同的城市具有不同的市情,政府管理者需要因地制宜,事先做好规划,通过定区域、定时间合理引导。为此,政府部门需要调查清楚哪些空间、什么时间可以设立摊点,要坚持便民而不扰民、放开而不放任,需要综合考虑空间布局、电力供应、垃圾清理、道路交通等具体情况。

在区域设定好后,针对经营户不同的业务类型,进行摊位的分类管理。摊位的环境、秩序需要经营者维护,也需要管理者进行监督和考核,现场的管理考评完全可以参考5S或6S 考核体系。实践中,一些商城、集贸市场已经有类似的做法,对于地摊经营者也可以有星级评价。

(三)加大宣传力度,引导地摊文明经营

地摊经济的有序发展,离不开正确的舆论宣传。一方面,要对市民做好地摊经济的政策宣传,让其知晓经营区域、时间及规范;另一方面,要通过宣传引导经营者、消费者不断提升卫生意识和文明素质,创新地摊文化。地摊经济相对于其他经济形式对摊主和消费者都提出了更高的要求,城市管理者要及时宣传、引导经营者文明经营和消费者文明消费。

(四)构建地摊经济诚信体系

流动的是摊贩,不变的是诚信,这是任何经营模式中永恒的话题。对于地摊经济,如果没有好的诚信评价监管体系,后果很难设想。比如缺斤短两、以次充好等等,因为地摊经营者本来成本就极低,如果违法成本极低,那么地摊经济注定不会长久。城市管理主体和地摊经营者可以签一份契约,以法律法规为依据,内容涉及双方的权利和义务,地摊经营主体如果违背协议,可将其纳入诚信黑名单管理,让失信者寸步难行。

(五)设置针对地摊经济的纳税规范

对于初期摆地摊的人而言,应该属于小规模纳税人,依据国税局关于小规模纳税人免征增值税政策有关征管问题的公告(国税局公告2019年4号),自2019年1月1日起,小规模纳税人发生增值税应税销售行为合计月销售额未超过10万元的,免征增值税。由此,对于摆地摊的销售额,只要每月不超过10万元,即可免征增值税。对个体工商户的经营所得个人所得税,我国并没有直接的减免税规定,国税总局2020年第10号公告也只是规定缓缴2020年的个人所得税,并没有说免缴或不缴。所以,对于个体工商户、摆地摊所得的收入,应该缴纳个人所得税,但是由于个人所得税计算复杂,加上账务不健全,实践中大部分实行额定征收。实行定税之后,摆摊所得应按核定的数额缴纳个人所得税,简单易行。

(六)建立健全地摊监管制度

地摊经济不应该是权宜之计,而应该是长久之策,为了持续推进地摊经济的良性运行,必须制定相关的法律法规,对其进行有效监督。比如,由于摊位资源有限,摊位费很容易被一些投机者进行投机倒把炒作摊位费,实践中许多地方的摊位费几经转手被炒作,畸形的摊位费已经成为阻碍地摊经济发展的毒瘤,从而导致严重背离地摊经济的初衷。政府监督部门要严管投机者的投机炒作行为,也要严查公职人员的权力寻租行为,摊位费必须透明化和实名化。同时,制度的生命力在于执行,制度制定好之后,要不断提高制度的执行力,要确保法律法规的落地。

客观地说,地摊经济不是制度创新,也不是灵丹妙药,更多的是国家对底层民众的一种人性关怀和政策照顾。本着务实的精神,提倡地摊经济,符合当前疫情影响下我国经济发展的需求,既能改善人员就业问题,又能给地方经济注入活力,可谓是一举多得。相信在各级政府相关部门精细化、科学化、人性化思维和服务管理之下,“地摊经济”一定可以为市场的恢复带来新的活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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