管 峰
(江苏省苏州市苏州公证处,江苏 苏州 215000)
全面推进依法治国,保障社会的稳定,确保法律的执行成效,才可以推动社会的深入发展[1]。如今,人们非常重视自身财产的保护,而房屋作为关键财产之一,在继承过程中常常会产生多样化的难题。对此,房屋继承公证的有效开展对于处理纠纷以及社会可持续发展都具有重要的意义。然而在现如今房屋继承公证的实施过程中,依然存在各种各样的问题,对此,本文针对这些问题进一步提出优化策略。
其主要指在继承人进一步获取继承权的时候,除诉讼继承以外的另一种方式,其重点涵盖了遗嘱继承公证以及法定继承公证。法定继承公证主要是指继承人向公证机关与利益有关人员提出申请,对关于被继承人和房屋继承人之间的关系、被继承房屋的各类信息等实施公证的过程,这类方式能够减少各类不必要的纠纷以及矛盾,是实现房屋顺利继承的核心渠道[2]。
第一,有利于继承人获取相应的继承权,获取一定的合法财产。实践过程中,继承人可以通过公证继承以及诉讼继承等方式来进一步获取继承权。一方面,唯有当继承人之间针对财产分割问题产生不合的时候,以及当利益相关人之间发生争议时,才会使用诉讼继承方式,根据法律相关规定来分割财产,这时也许会对亲属之间的关系产生极大的影响,对于家庭的稳定、和谐不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