陈秀梅 赵晓靖 杨 倩
(太原理工大学土木工程学院,山西 太原 030000)
“依法治校”是依法治国在教育领域的具体体现,是我国教育改革发展的必经之路。“十四五”时期经济社会发展主要目标是社会主义民主法治更加健全,高校作为国家人才培养的重要摇篮,是我国全面推进依法治国的重要基层建设力量。在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新征程上,我们要更加重视法治、厉行法治,特别是要加强青少年法治教育,不断提升全体公民法治意识和法治素养。这对于进一步开展高校大学生法治教育具有指导性意义,也符合“双一流”建设背景下对高校大学生的培养要求。
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70多年来,我国高等教育法治建设从起步探索、艰难维持、逐步恢复、快速推进、全面深化,经历了五个重要阶段,在高等教育的改革进程中,大学生法治教育在一定程度上取得了阶段性成果,产生的成果对高等教育的改革发展起到了一定的“反哺”作用,从而更好地推进高等教育的法治建设。
“法治教育”一词最初出现在党的十八届四中全会上,标志着我国新时期法律宣传教育迈入了一个全新阶段,历时三十余载,终于完成了我国法律教育理念和目标的重塑——全面提升和培养法治思维、法治意识。直到2016年,我国出台了《青少年法治教育大纲》[1],其中重点强调要加强青少年法治教育,使广大青少年学生从小树立法治观念,养成自觉守法、遇事找法、解决问题靠法的思维习惯和行为方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