张德宝
(安徽新莱蒂克司法鉴定中心,安徽 合肥 230000)
外伤导致的听力障碍经常出现于法医学活体损伤鉴定中,且在法医临床学鉴定中,其也是难度较大的一项内容,诸多司法鉴定人均将其纳入到了难度较大的鉴定事项之中。一些被鉴定人为了获得最大化的利益,经常将自己的耳聋程度夸大甚至伪装完全失聪,须知鉴定结论的客观正确与否将对双方的切身利益产生直接影响,所以开展科学、正确的鉴定听力损伤,意义极为重大。
纯音气导测听主要用于了解听敏度,不论是国家,还是省级鉴定标准,在对伤情进行鉴定方面,无一例外的都是以纯音测听的气导听力损失为基础而展开的。以伤者在测试中的行为反应为基础,同时比较两次测试结果的差异大小,对伤者有无伪装失聪或夸大聋的程度进行初步判断,借助不断对其进行心理暗示和检查,就可以得到真实的纯音听阈。从某种程度上来说,纯音听阈体现了受试者不同频率的听敏度,但是这种方法主观性较强,一旦被检者的主观意识存在偏差,又或是检测者的技术水平出现较大波动,均会对诊断结果造成直接影响,这时候只借助主观纯音测听,往往无法将真实听阈获得[1]。针对不能主观配合测听的患者,临床上展开了诸多研究,其目的在于更好地评价纯音听阈的真实性,又或是针对配合度不高的受试者,找出其真实听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