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娅楠
(青岛理工大学,山东 青岛 266520)
随着社会发展,未成年犯罪问题已成为全球公认的社会问题。未成年人极易受到来自多方面的不良因素的影响,走上违法犯罪的道路。司法社会工作将社会工作相关领域的专业知识和技巧与现有司法政策相结合,在提升涉罪未成年人的认知及理念,矫正个体行为;改善周边环境;推进涉罪未成年人社会化过程中产生重要影响。
青少年时期是人体发育的特殊时期,在此阶段,青少年表现出其特有的生理、心理特征,这是未成年人偏离社会化的重要原因之一。按照正常的社会化轨迹,青少年将经历身体外形与心理的巨变,思想更加理智,个体价值观念也逐渐树立。但未成年人的心理成熟过程滞后于生理成熟过程,在社会化过程中自控能力较差,对外界事物接纳能力较强,容易吸收负面影响,且未成年人法制观念薄弱,思考问题简单化,难以妥善全面地处理问题。此外,未成年人在青少年时期容易产生逆反心理,如果其家人或学校未及时对青少年做出适当的指引和教导,未成年人形成错误的人生观、价值观和世界观,会逐渐偏离社会化的轨道并产生犯罪行为。
多数涉罪未成年人在社会化进程中都存在原生家庭教育的偏差和缺失、学校教育的忽视等问题。涉罪未成年人的监护人因工作繁忙、时间少、学历低等原由,缩减了本应对子女的陪伴时间,易出现亲子沟通不畅、家庭角色失调、行为控制不足、家庭监管不力等问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