张金峰
(兰州现代职业学院卫生健康学院,甘肃 兰州 730000)
在当前的网络化社会时代背景之下,无论是哪一类作品,都可以采用数字化技术加以转化,变成二进制数码存储与传播,并借助高速率的电子设备准确无误地传递到各个角落。可以说,这种先进的信息技术,虽然能够提升人们的便捷性,但同时也引发很多法律问题,尤其是版权问题引人注目。由于传统的版权保护法律法规,已经无法适应网络的特点,因此在网络环境下要为版权提供更加合法、有力的保护,以此来维持文化市场的稳定与持续发展,真正彰显出对版权所有人的保护,从而有效解决网络版权保护问题。
由于当前网络信息化的迅猛发展,为版权、司法实践迎来挑战。因为我国的产权立法,目前无法跟上国内、国际的经济发展变化,所以对网络版权保护法律的探究,既能对已有的版权保护问题加以解决,还能针对网络这一特殊性质,对出现的新型版权保护问题加以预防,同时还有利于及时、妥善处理好网络的版权纠纷案件,以此来保护版权人的合法权益,约束人们的网络行为,进一步营造出保护网络版权的和谐社会氛围。
另外,网络版权的研究对其保护的影响意义重大。可以说,数字化利用是通过互联网进行大范围的传播,而国家及地区的界限,在网络中逐渐淡化,所以进行网络版权的保护,能吸收与借鉴国外立法中的内核,以此来不断完善我国的网络版权保护措施[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