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丽
(冀中能源股份有限公司邢东矿,河北 邢台 054001)
为了降低自身风险,大部分企业都会对公司财产进行投保,以减少自然灾害等意外带来的损失。因为会计具有核算职能和监督职能,对企业的各项费用、损失都清晰明了,所以很多企业将保险损失的理赔工作都交给了财务部门。矛盾由此而来,财务人员虽然能够熟练掌握各项会计工作技能,但存在保险知识匮乏的问题,面对保险索赔工作往往无从下手。本文着重论述会计与保险的衔接,力求企业在处理保险索赔问题时能理清思路,规划步骤,为完成企业保险索赔工作打下基础。总的来说,为顺利完成企业保险索赔工作,财务人员必须提高以下几项能力。
企业对财务人员基本素质的培养要放在首位。包括熟悉保险的基本常识、保险合同通用条款、向保险公司报案的程序等等。财务人员普遍缺乏保险知识,甚至会出现在企业已经投保的情况下,出现符合理赔条件的财产损失状况时也没有意识到应该去向保险公司报案,即使意识到再去报案时,早已超过《保险法》中48小时内报案的规定时限,造成损失无法确定或扩大,保险公司不承担赔偿责任,使得企业购买的保险失去原有作用。要改善企业保险知识普遍匮乏的现象,应当聘请保险领域的专家或实践经验丰富的保险企业人员定期对本单位的财务人员及其他部门相关人员进行培训,就日常遇到的案例进行讲解,使财务人员掌握保险的基本知识和报案关键步骤,只有具备这些基本素质,才能为下一步的保险理赔工作打下基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