程智鹏
(广西师范大学马克思主义学院 广西 桂林 541006)
习近平总书记曾经描绘道:“中国梦就是中国人民追求幸福的梦,也同各国人民的美好梦想息息相通。”[1]2020年1月,习近平总书记在“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总结大会上讲到,广大党员、干部“以看得见的变化回应群众期盼,群众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明显提升”[2]。中国人民对幸福的关注从未停止,幸福生活既是人民永久谈论的话题和永恒不变的追求,也是中国共产党员的奋斗目标。马克思在他与恩格斯合著的《德意志意识形态》(以下简称《形态》)中,清算了他以前的哲学信仰,摆脱了唯心主义的局限性,与以往一切旧哲学划清界限,系统地制定和阐发了唯物史观,意味着马克思的幸福观已经成型。深入探索《形态》中的幸福观,能够为理解新时代背景下的人民幸福提供帮助。
马克思恩格斯在《形态》中认识到了“现实的个人”是唯物史观的前提。“现实的个人”是从事物质生产劳动的个人。劳动是人的本质,人正是在不断的劳动中创造物质财富与精神财富,使自身的体力和智力得到发展,实现自我确证,实现人与自然和社会的统一。人类及人类文明都离不开劳动创造。人正是在从事物质生产的劳动过程中创造自身,创造生活,成了历史的剧作者,因此,人类幸福的真正实现也必然建立在劳动的基础之上。分工的出现,产生了劳动及其成果的不平等分配,让物质与精神活动、享受与劳动、生产与消费逐渐发生分离,使人的本质发生异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