邱志军
福建省质量技术监督局《地理标志产品福州脱胎漆器》将福州脱胎漆器定义为:“指以麻布或其他天然布料(布胎)或木材(木胎)和天然生漆、油类、入漆颜料、金属材料、镶嵌材料为主要材料,按福州脱胎漆器生产工艺制作而成并产自于福州市现辖行政区域,包括鼓楼、仓山、台江、晋安、马尾五区和长乐、闽侯、闽清、福清、罗源、平潭、连江、永泰八县的漆器产品。”[1]
福州脱胎漆器上承中国传统的纻胎技术,下启近现代璀璨漆艺,是中国最为典型的漆工艺之一。2006 年,经国务院批准,福州脱胎漆器髹饰技艺列入第一批国家级非物质文化遗产名录。2009 年,福州脱胎漆器获得“地理标志保护产品”称号。
福州脱胎漆器创始人沈绍安(1767—1835),字仲康,是清代侯官县(今福州市区)人。有一次,他到衙门修理金字牌匾,发现这块木匾的残破处露出麻布纤维,由此受到启发,经过反复试验,最终还原并改进“夹纻”(“夹纻”,又称为“挟纻”,是用漆把麻布裱贴在泥胎外面,待漆干后,再反复涂抹,最终去掉泥胎的一种技艺)技法,制造出脱胎漆器,并经过不断的发展,创造出以手掌拍敷上色的薄料髹漆技法。
沈绍安在制作漆器胎骨时,将厚麻布换成轻薄的丝绸和极细的夏布,使漆器胎骨变得更加轻便,可以更好地进行作品细节上的转折变化处理。在色彩上,沈绍安以金银箔为原材料,制作成泥金、泥银,使作品光彩流转、艳而不俗。
沈绍安一举成名后,将技法传给独子沈邦珠,沈邦珠传予独子沈作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