预防边疆地区青少年犯罪问题研究
——以云南省地区为例

2021-11-26 18:51
法制博览 2021年5期
关键词:边疆地区犯罪青少年

王 旭

(昆明学院,云南 昆明 650214)

目前我国青少年成长过程中,逐渐显示出很多新问题,并且都应被重视,其中最让人关注的问题就是边疆地区青少年犯罪问题。随着时间的推移,边疆地区青少年的教育和管理等相关工作困难较大,特别是犯罪问题的出现,为边疆地区青少年保护工作带来新的挑战。为了能够进一步研究边疆地区青少年的界定和发展趋势,以最大限度保护青少年的安全,防止堕落和失足,为其提供科学合理的教育,使边疆地区青少年能够健康成长,就必须对加强对边疆地区青少年的概念进行明确地界定,并对其正确的引导和教育,对犯罪青少年进行正确的量刑,以实现预防和保护的目的。

一、理论基础

(一)边疆青少年年龄的界定

2017年4月,中共中央、国务院印发的《中长期青年发展规划(2016-2025年)》规定将青年年龄范围为14—35岁周岁,而青少年年龄范围界定在 18周岁[1]。

(二)边疆地区的界定

我国的边疆地区分为陆疆和海疆,其中陆疆指的是与我国边界相连接的省区,如福建、广东、西藏、内蒙古等地区;海疆指的是领海基线以外我国管辖范围内的毗邻区、专属经济区等地区。本文以云南省为例,为我国陆疆地区。

(三)量刑问题

我国对于青少年人犯罪案件的量刑,在刑法中有以下明确的规定:从《刑法》第十七条规定来看,我国《刑法》并没有对那些已经年满十八周岁的犯罪嫌疑人以特殊的照顾,这是因为,我国法律把刑事责任年龄划分为以下两个不同的阶段:

1.完全不负刑事责任年龄阶段

未满14周岁的人都不负刑事责任。这是因为该年龄段的人心智不够成熟,对自己的所做的事情及其导致的后果没有清楚的认识,而且该年龄段的人自控能力比较差,有时候无法完全控制自己的行为。对这样的群体所做出的危害行为如果施加处罚,没有实际意义,而且也违背了我国法律中保护儿童的精神。

2.相对负刑事责任年龄阶段

已满14周岁不满16周岁的人,只对故意杀人等八种严重的罪行承担相应的刑事责任。这是因为处于这个阶段的人,已经初步拥有了一定分辨对错的能力,也能够控制自己,所以应按照法律对其进行相应的处罚。

二、边疆地区青少年犯罪现状及成因分析

(一)犯罪现状

据国家统计局2006-2017年全国人民法院审理刑事案件罪犯人数发现,我国青少年犯罪人数在2006年到2009年已经超过了30万,2019-2017年呈下降趋势,截至2017年青少年总犯罪人数为20万。由此可发现我国青少年犯罪恶化趋势近几年得到有效控制,但是青少年犯罪人数占总犯罪人数比重还是非常大的。2010年青少年犯罪人数占总人数比例为28.6%,到2017年占14.6%,我国青少年犯罪控制效果较好,需更加努力严格控制。

经过大量走访调查发现,我国青少年犯罪的特点演变为:逆反性、集体化、犯罪手段暴力化、现代化和女性化。只有深入分析其犯罪特征,才能从根本上研究相应的应对措施[2]。

1.报复性和逆反性

青少年犯罪多呈现报复性和逆反性,因其年幼无知,但却渴望人格的独立,想要获取相应的尊重,不愿意被约束和管束,并且这种心理会随着青春期的到来愈加强烈,尤其是对他们不良行为进行教育时,更容易引起他们的反抗,甚至是采取报复行为。这种犯罪心理与不良的电视电影节目有很大关系,处于青春期的孩子,会将黑社会行为作为模仿的典范,进而导致犯罪现象的频发。

2.作案手段暴力化

这主要体现在少数青少年凭借自身的暴力力量或者一些具有杀伤力和器械,采用残暴的手段和其他方式进行犯罪行为。青少年犯罪暴力化主要特点为:犯罪起因具备偶然性和预谋性、犯罪主体为三人以上的团体、作案手段残忍暴力、犯罪者和被害人互相有一定的认识、犯罪者以男性居多。

(二)成因分析

1.家庭因素。家庭对于孩子的发展而言,十分重要。家庭环境不好,会影响孩子心理发育,导致孩子心理扭曲,三观不正,推进孩子犯罪。经过大量调查犯罪的青少年家庭情况发现,通常父母过度溺爱、简单粗暴、教育不到位、父母自身不良行为习惯,都是能够造成青少年犯罪的重要因素。

2.学校因素。学校是青少年接受教育的主要场所,对于未成年人发展过程而言至关重要。作为学校教育育人是重要职责,在应试教育背景下,很多学校为了升学率,将学生划分等级,设计组织“尖子班”,不公平对待“差生”,对学生心理产生不良影响,进而导致极端行为的发生。

三、青少年犯罪预防的主要策略

青少年的犯罪预防问题归根结底是教育本身的问题,教育的主体并非单一,教师或者是家庭中的家长,都是青少年犯罪预防方面的责任主体,都有义务帮助青少年充分理解犯罪所存在的问题,并且积极地与犯罪行为划清界限。但是要真正做好青少年的犯罪预防问题,就要根据以往普法教育与青少年心理排解方面的相关经验,从青少年的现实状况入手,做好基础性的犯罪预防问题。

(一)提高边疆地区的经济发展水平。总体而言,地区经济发展水平相对较低是导致青少年发生犯罪的重要因素之一,因此,地区经济水平越好,留守儿童、流浪儿童等发生的概率就越小。因此,预防边疆地区青少年的犯罪率,应联合地区经济发展问题,坚持贯彻落实国家各项精准扶贫政策,结合当地实际情况,全面展开脱贫攻坚战,全面发展特色旅游业、农业等,通过自身的优势提高地区经济效益;同时,注重边境及少数民族地区的精神文明建设,通过加大教育投资提升本地居民受教育水平;加强法治宣传,提高特别是农村地区的法治意识,维护青少年的各项人身权益,努力实现物质文明和精神文明的共同发展,为青少年发展打好环境基础。

(二)家庭的监管和教育是预防青少年犯罪的第一道屏障。作为青少年成长发展的监护人,良好的家庭教育是预防青少年出现心理或行为偏差的第一道,也是最重要的屏障。然而,很多青少年出现犯罪、走向歧途的重要原因正是不健康的家庭环境所致,在刚修订的《未成年人保护法》中,也明确地对父母在家庭教育中应尽的十项职责,及不得实施的十一项行为进行了具体的概括。

作为呵护青少年成长的第一责任主体,父母应注重教育的手段,不能过分溺爱,也不能放任不管;同时,在教育过程中,父母也应以身作则,严格规范自身的行为,为孩子提供良好的榜样和师范;同时,建立良好的沟通渠道及亲子关系,在工作之余尽可能多陪伴孩子,参与青少年成长发展的各个阶段,以爱的力量引导孩子沿着正确的方向发展。

(三)学校要重视未成年学生的德育教育,大力开展德育教育和法治教育,定期开展法律讲堂及知识讲座。在教学过程中,应以平等的态度对待每一位学生,引导学生互相之间团结友爱,互帮互助,培养学生良好的品德意识;定期将青少年的学业、心理发展情况向父母反馈、沟通,让家长积极参与到学校教育的过程中来,共同为孩子的成长起到良好的引导作用;同时,学校还需加强对于青少年的法治教育,结合青少年各阶段发展特征,适时开展心理健康教育、法治教育等专项活动,对于心理和行为存在偏差的青少年要进行重点跟踪和盯防,早干预、早预防,防治青少年出现违法犯罪行为。

四、结语

边疆地区的青少年思想单纯,受到的法律教育相对较少,导致内心法律意识淡薄,缺乏自控能力,容易受到周围环境的影响而发生犯罪问题。在世界范围内,青少年犯罪已经成为普遍现象,这不仅仅是简单的量刑、惩罚的问题,青少年犯罪的问题已经严重影响社会的发展,故作为司法部门人员,需要加大对青少年量刑问题的研究力度,进一步完善有关立法体系和实践体系,确保能够预防青少年犯罪问题的发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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