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丰县养老服务体系建设情况调研报告

2021-11-26 14:45王海燕
魅力中国 2021年26期
关键词:民办服务体系养老

王海燕

(中共西丰县委党校,辽宁 西丰 112400)

为积极探索和推进西丰县养老服务体系建设,着力解决我县老龄人口对养老服务的需求与养老服务业相对滞后的矛盾,对我县养老服务体系建设进行专题调研。先后到民政局、县福利中心、农村特困供养机构、民办养老机构等相关机构进行实地考察,听取相关情况介绍,组织座谈讨论。现将调研情况汇报如下:

一、西丰县养老服务体系建设现状

(一)老龄人口基本情况

据统计,目前我县共有老年人口95968 人。其中:60 周岁以上46619 人、65 周岁以上40849 人、80 周岁以上8500 人。老龄人口占总人口的27%。

(二)养老服务机构现状

我县现有养老机构21 家,其中:公办农村特困供养机构5 家,县福利中心1 家,民办养老机构15 家。按区域划分其中城区养老机构9 家,农村12 家;农村互助型养老机构71 家。全县共有特困供养人员2035 人,其中分散供养1611 人,集中供养424人(公办养老院),集中供养率为20.8%;民办养老院有养员220 人。全县养老机构现有管理服务人员162 人,其中:公办养老机构管理服务人员110 人、民办养老机构管理服务人员52 人。机构管理人员及护理人员工资平均为2600 元和1600 元,工资来源是转移支付和上级拨付。

(三)养老服务基础设施建设及应用情况

积极向上争取资金,养老机构全面升级。近几年,我县积极争取上级维改资金1100 余万元,分别新建和修缮了6 家公办养老机构。一是新建了餐厅、厨房、锅炉房、浴室、煤棚、菜窖等设施;二是更换门窗、安装护栏,更新床椅、衣柜;三是对卫生间、供暖设施进行了全面改造,室内电线全部做到穿管入墙;四是各院全部进行硬覆盖,院套进行铁艺封闭;五是对养员楼进行了保温处理并统一了外墙颜色。六是新建了敬老院消防设备,结束了我县敬老院一直以来没有消防设施的历史。经过维修改造,敬老院改变了以前脏乱差的状况,服务功能更加完善,养员居住条件得到了明显改善,整体面貌焕然一新,极大提高了老人们的生活质量。

狠抓机构改革创新,激发养老工作活力。强化内部管理、选聘优秀管理服务人员、制定切合实际的规章制度,保障养老事业有序健康开展。对各基层单位领导职位及指数进行了规范设置,各敬老院设置院长1 名,副院长3 名,做到责任清晰、群策群力搞好院务管理。制定了关于党务、院务、服务三大系列的12 种制度,有效地实现目标管理。把安全、服务、卫生指标分解到人头,实行百分考核制。标准明确,奖罚分明,从而调动广大职工的积极性,形成爱岗敬业、积极奉献、人人达标的良好氛围。在各项制度的执行过程中,对待老人不护短,对待职工不迁就。

(四)发展规划制定情况

进一步完善社会福利服务体系。以发展适度普惠型社会福利为目标,大力推进社会福利社会化,加快发展以扶老、救孤、济困为重点的社会福利事业。完善以居家为基础、社区为依托、机构为补充的社会福利服务体系。以福利院、敬老院为依托,推进综合性养老服务中心建设。从2020年起实施为期三年的特困人员供养服务设施(敬老院)改造提升工程,对照改造提升基础指标,对辖区未达标设施按每年完成三分之一任务全部进行改造提升。

(五)养老服务业相关政策及落实情况

一是认真落实新修订的《中华人民共和国老年人权益保障法》文件精神,不再实施养老机构设立许可,取消养老机构设立审批施行备案制,由原来的前置审批变为现在的事中事后监管,目前已到民政部门备案两家民办机构。

二是严格落实老年人高龄津贴相关政策。发放了老年人高龄津贴、经济困难失能老年人护理补贴。老年人高龄津贴发放范围是80-89 周岁的低保户或低收入家庭,每人每月50元;90-99周岁老年人,每人每月150元;100周岁以上老年人,每人每月600元。经济困难失能老年人护理补贴发放范围是60-79 周岁的失能半失能低保户,每人每月50 元。补贴已按月及时足额发放。

三是严格落实民办养老机构运营补贴和养老机构责任保险保费补贴相关政策。在我县行政区域内,依法成立的组织或者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举办,取得《养老机构设立许可证书》或备案凭证和《民办非企业单位法人登记证书》的民办非营利性养老机构,按入住满一个月的老年人实际占用床位数计发,每月每张床位给予150元运营补贴和养老机构责任保险补贴(市财政负担80 元/年/床,机构负担40 元,合计保费120 元/年/床)。目前我县享受补贴机构2 家:德兴天语托老中心、城子山老年公寓。补贴资金已全部发放到位。

二、西丰县养老服务体系建设存在的问题

西丰县养老服务体系建设虽然取得一定成绩,但仍存在一些薄弱环节,具体体现在以下几个方面:

(一)居家和社区养老设施不完善。公办养老机构建设日趋完善,但全县居家和社区养老设施还不完善,工作开展情况不理想。按照省市文件要求,在制定城市总体规划、控制性详细规划时,必须按照人均用地不少于0.1 平方米的标准,分区分级规划设置养老服务设施,这与西丰县实际相差甚远。虽然西丰县已建立1 个社区日间照料站和71 个养老互助幸福院,但由于后期资金投入不足,设施不健全,人财物配套跟不上等原因无法满足助餐、助浴、助洁、助医、助行的配套服务要求。

(二)民办养老服务机构发展困难。国家有关部门制定出台了一系列促进养老服务机构发展的政策措施,但在实际执行中缺少具体的细化措施﹐制约养老服务机构特别是民办养老服务机构的进一步发展。民办养老服务机构面临的困难:一是融资贷款难,民办养老服务机构属于非营利性机构,不具备贷款资格,难以从银行等机构获得资金﹐融资非常困难。二是医疗准入难。许多民办养老服务机构为护理型或半护理型,但既不具备医疗资格,又无法与医保有效衔接﹐入住老人的就医成为难题。三是扩大规模难。对社会力量举办的养老机构扶持力度不够,社会资金投入较小造成民办机构规模小、设施简陋、服务水平较低。同时在监管中涉及住建、消防、市场管理、应急等部门,部门间缺乏统筹协调,资源整合力度需加强。

(三)养老服务队伍建设相对滞后。养老服务需要一支庞大高效的专业化队伍,从目前看,缺乏从业人员尤其是专业人员,公办机构好于民办机构。主要体现在以下三个方面:一是养老服务从业人员普遍年龄偏大、文化偏低,专业技能不高。服务人员的年龄大多在50 岁左右,有的甚至在60 岁以上,本身就属于老年人,并且文化素质普遍较低,对专业技能的学习和掌握有一定的困难,服务的质量和水平受到很大影响。二是养老机构服务人员薪酬待遇低、劳动强度大,队伍很不稳定。养老机构服务人员的薪酬普遍低于当地平均工资水平。养老服务需要整天和老年人在一起,工作时间长,工作责任大,脏、累、苦,并且社会认同感较低,致使许多人流动频繁,队伍很不稳定。三是养老服务专业人才数量较少、比例较低,不能满足需求。

(四)现行养老体系存在不平衡现象。基本养老保险“一枝独大”,且面临可持续性挑战。第二支柱养老金发展不足:企业基本养老缴费负担重,企业年金参与能力不足;企业员工激励措施有限,企业年金参与积极性不高;企业年金基金运营还有待完善。

三、西丰县养老服务体系建设改进措施

(一)进一步明确社会养老体系工作目标。按照政府主导、社会参与、市场运作、统筹发展、保障基本、适度普惠的原则,逐步建成以居家为基础、社区为依托、机构为支撑覆盖城乡的养老服务体系。建议将农村互助幸福院、社区养老建设纳入整体规划,同步建设。住建、国土、民政、市场管理等部门各负其责,形成合力。

(二)进一步加大法律法规政策落实的宣传力度。要充分认识我县老龄化发展的严峻形势,切实增强加快建设养老服务体系的责任感和紧迫感。认真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老年人权益保障法》等法规和政策文件,简化手续、规范程序、加强工作落实和督促检查。要确保各项补助资金足额及时发放到位。

(三)加强养老服务业的监督管理,保障养老服务业安全运营。积极争取上级支持,在全县建立养老服务业监督管理机制,应急、市场监督、卫生、医疗保障、住建等部门各自履行监督管理责任,确保养老服务业依法安全有序运营。

(四)多措并举发展第二三支柱养老保险。一是要完善第二支柱职业养老金制度,一是强化税收优惠,降费等激励机制;加大企业年金税收优惠幅度,降低企业年金的参与成本;加强企业年金制度的便利性、灵活性设计,逐步扩大制度覆盖面。二是第三支柱可通过商业运作解决发展难题,鼓励金融机构针对老年人开发个人养老计划产品,支持养老计划产品与标准化养老服务挂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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