唐夕晴 彭理尚
(湖南理工职业技术学院图书馆,湖南 湘潭 411100)
制度废改立是指通过对现行各种制度、规章采取废止、修改、新立,使得各项规章制度更科学化,与时俱进,赋予操作性强、针对性高和执行性易等特征,做到用制度管人、用制度办事。制度的废改立工作的开展,是进一步完善制度体制,优化湖南理工职业技术学院现行体制机制,解决在制度方面的严峻问题的需要,可以促进管理体制的科学化、常态化和规范化。“废”指的是某项制度已根据学院发展出台了新版本的文件,旧制度则作废;或者现行制度的实施环境有所改变,旧制度没有存在的必要。“改”指的是制度在整体上适用于当前环境,但随着学院规范化管理,局部地方需作修改。“立”指的是现行的制度在整体上不适用于学院各项事务,需要重新根据实际情况拟定;或由于出现了新的外部问题、新的内部规划,需要填补学院制度的空白。
2020年6月20日,第十三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十九次会议审议并通过了新修订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档案法》(以下简称《档案法》),并决定于2021年1月1日起正式施行。这是《档案法》1988年1月1日施行以来的首次修订,有助于进一步发挥档案和档案工作在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中的基础性作用,为新时代档案事业高质量发展提供坚强法制保障。认真做好学院档案制度的废改立工作,是治疗学院现行制度体系顽疾和突破体制机制障碍等问题的迫切需要,是规范学院管理体系和办事流程的时代需要,为学院长足发展和“四个一流”目标的实现提供坚实的制度保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