瞿姝
(宜昌市委党校,湖北 宜昌 443000)
领导干部是国家、地区、单位的领头人,其法治思维能力的提升直接关系着法治社会的建设与发展。领导干部只有坚持以法治思维为工作行动准则,坚持运用法治思维处理工作中的矛盾问题,不断加强自身法律知识的储备,灵活地将法治思维融入实践,深刻认识法治思维能力与治理工作间的紧密关系,才能实现社会整体的法治化发展,促进我国依法行政、依法治国原则的贯彻落实,进而达到推动我国特色社会主义社会建设稳定前行的目的。
现阶段我国的部分领导干部在法治思想觉悟方面还有所欠缺,没有对法治思维对社会稳定发展的重要性产生深刻的认知和理解。受到教育环境与性格的影响,部分领导干部在对待自身行政工作时,没有将法治思维作为解决问题的首选方式,而是按照自身的思维习惯进行工作。这样的现状给我国法治社会建设进程造成了阻碍,因此,提升领导干部法治思维能力迫在眉睫,是我国发展法治社会的必然要求,也是促进我国实现全面法治的关键基础。
实践是有效提高领导干部法治思维能力的关键环节,在领导干部开展依法执政、依法行政以及依法治国的工作时,要做到灵活地将法治理论转化为实践基础。但在实际的工作开展中,许多领导干部即使严格依据法治思维进行治理工作,也依旧会出现实践上的偏差。……